我们的存在方式:“信息”和“价值”

2024-03-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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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法治文化专业博士生导师。

  在生活中,我们天天跟信息打交道,没有信息寸步难行。自己既可能是某条信息的发出者,也可能是某个信息的获得者,更可能是一些信息的载体和传播者。信息的形式多种多样,那么信息本身到底是什么?作为权威人士,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说:“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这句话更让很多人大伤脑筋:世界上怎么会有既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的东西呢?那它究竟是啥?

  困惑起源于人们关于一个对象“究竟是啥”的理解和期待之中。按照传统的思维习惯和哲学信念,我们问一个对象“是啥”的时候,内心的理解和期待,总是想知道它是一个怎样的“存在者”,即哲学上“实体”,或俗话所说的“东西”。而且我们确信,世界上所有的存在者,最终无非是两样:物质和意识。正因为如此,说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就很难让人理解和信服了。这其实是一种只知道有“存在者”,却不知道何为“存在方式”的“实体主义思维”。

  以发现“信息”现象为代表的科学进展,却对这种传统思维发出了挑战,告诉人们:这个世界的存在,不仅是由存在者(实体)构成的,也是由存在方式(“关系”)构成的。有些现象,并非是某个独立存在者的显现,而是存在者之间和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显现。信息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信息论的起源,据说也与二战期间解决无线电通讯中的一个难题有关——通讯中总是无法排除某种噪音干扰,它究竟来自何处?对于这种噪音干扰的追踪研究,使科学家发现了宇宙背景辐射的存在,由此揭开了天文学研究的新篇章。就是说,在通讯中成为“噪音”的宇宙射线,在天体物理学研究那里,却是一个十分宝贵的重大“信息”!

  信息论把信息的本质界定为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和效果:信息,是通过物质或能量的传递(相互作用)消除不确定性,反之则是噪音。无论在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从“信源”发出的物质和能量,经过“信道”传递给“信宿”,并消除信宿方面的不确定性,这是信息的完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并不是作为“信源”的实体本身,也不是它所固有的不变属性,而是“信源”、“信道”、“信宿”,或“物和物”、“物和人”、“人和人”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效果。所谓“效果”,就是指是否在信宿那里“消除了不确定性”!

  在高仓健电影《幸福的黄手帕》中,有这样的情节:主人公勇作在出狱时,给妻子光枝寄了一封信,告诉她自己出狱的消息。他非常想知道她的情况,并约定,如果她还是一个人并且还在等着他,就在他家门前的杆上挂一面黄手帕。如果没有黄手帕,他将永远地离开。一路上,他忐忑不安地期盼着尽早见到她,却又担心看不到黄手绢。对于从他家门前路过的人来说,一般不会注意到黄手帕的“信息”,更不会理解它的价值。而对于勇作来说,这是一条命运攸关的“信息”。

  当然,如果约定挂其他颜色的手帕,也是一样的。区分“信息”与“噪音”的标志,不在于发出、传递和接收的物质与能量,而在于它所负载的内容对于“信宿”的意义:是否回应了勇作的悬念,消除了勇作心中的“不确定性”?

  同一个事物及其表现,在此为信息,在彼却为噪音。造成这种效果的根据何在?事实是,“信宿”一方的本性和需要如何,成为决定信息与噪音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据。由此可见,信息并不是一种“东西”,而是事物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态”或“关系质”:通过相互作用,在接受作用那一方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和意义。“效果和意义”是不能固定形状、称斤论两的,也不是瞬间永恒、一成不变的,它总会随着关系项的构成和关系状态的演进,而随时呈现多种多样、变幻无穷的面貌。

  信息的这种本质,表明世界万物的存在,都与存在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分不开。“关系”是世界万物“存在”的普遍方式。实体总是作为关系项而存在。对于具有特定“关系”质态的现象,我们要用“关系思维”去把握。“信息”和“价值”都属于这样的“关系质态”,因此更需要我们用“关系思维”去把握。

  相互作用产生“信息”,这一现象在自然界已经具有普遍性,到了人类特有的关系体系中,它就成了“价值”。可以说,“信息”是形成“价值”的自然基础和前提,“价值”是人性化社会化的“信息”体系。作为世界和人的普遍存在方式的表现,“信息”和“价值”的存在论基础是一回事。所以我们把信息看作是“前价值”或“类价值”现象。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李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