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新形态之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重构

2022-10-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1年4月20日,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以视频方式发表题为《同舟共济克时艰,命运与共创未来》的主旨演讲时指出:“全球治理应该符合变化了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趋势,满足应对全球性挑战的现实需要。我们应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始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方面,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坚持走开放发展、互利共赢之路,共同做大世界经济的“蛋糕”。早在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十三五”期间,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具体实践包括:积极参与和引领G20议程,将绿色金融引入议程,推动G20相关国际规则磋商和制定;积极参与IMF、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机构进行的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协调,稳步推动与经合组织磋商合作;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开创性发行SDR债券,改变了全球储备货币构成;共同建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一带一路”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有力补充了国际货币体系;支持WTO继续加强贸易政策监督机制、完善争端解决机制,反对保护主义,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包容性发展;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7个自贸区协定。

  “十四五”期间,基于202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过程中的实践目标包括维护和完善多边经济治理机制、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2021年4月2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又强调“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而为“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首先,继续维护和完善多边经济治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一方面,要继续积极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谈判,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积极参与WTO改革,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做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维护者;另一方面,要继续大力推进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以提升RCEP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契机,加快构建一个要素流动一体化大市场,以此发挥中国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其次,要积极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方面,我国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积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谈判和改革;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改革,增强对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多头并举掌握外贸外资政策制定的自主权,以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来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而进一步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最后,要布局和试行央行数字货币,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结算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要发挥人民币作为特别提款权篮子货币的特殊作用,提升中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二要发挥好新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尤其要大力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机构参与国际金融机构规则磋商和制定的能力,履行其特殊定位功能,切实维护好多边投资利益,规避对外投资风险。三要稳步扩大数字人民币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造数字人民币的生态系统,包括它的技术基础设施,同时也要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立一套相应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来监管数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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