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树勋:心灵与行动:道家学说的伦理之维

2024-04-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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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家思想每每给人消极避事的印象。事实上,道家对世事同样充满关切,且这种关切在容易让人误会的“无为”之中就有蕴含。道家以独特的眼光观察生活,在“人应该如何行动”这一问题上给出了别具一格的结论。关于“无为”之义,人们有不同角度的理解,但在基本层面上有一共识——它指的是不妄为、不造作。问题在于,什么是妄为、造作,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行为?由此展开探寻,我们将会看到,从行为现象返归心灵之域,以省察“为”的精神因素,是道家思考生活的基本方向,而其伦理关怀也集中体现在这一方向的致思之中。

  欲、情、智:心灵中的“为” 

  在道家文本中经常会看到“无……”“不……”的表达。关于如何行动,他们往往从反面立论,提醒人们不应该做什么。当然,他们也会从正面立言,指示应做的事情,有时候还会把两方面结合起来,比如《老子》第51章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此“为”是褒义词)。总体来看,可以将道家关于人事行为的主张概括为“V1而不V2”的形式,V1代表正当的行为,V2表示不正当的行为。

  “无为”作为一个概念,其实是道家对林林总总的“不V2”的抽象化表达。如此说来,所谓“为”指的便是各种V2。此解不无道理,但它只注意到具体表现,而“为”的性质及成因依然是个问题。《老子》第48章有言:“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河上公注曰:“损之者,损情、欲也。”这为我们提供了理解的线索。“为道”(循道而为)的表现是“日损”,“损之又损”方能达至“无为”。有待损去的“之”表面上指的是“为”,深层来看,其实是指内心中使行为成为“为”的因素。河上公注认为因素有情、欲二者,实则老子对情还不甚留意,他对人心的省察着重于欲和智(如第3章有言“无知无欲”)。情的问题到了庄子和黄老学派才引起重视。庄子有著名的“无情”之论,作为稷下黄老之代表作的《管子》四篇也强调“去情”。将道家诸子综合起来看,可以说“损之又损”的“之”包括了欲、情、智诸种。所谓“无为”,根本上说的是“无欲”“无情”和“无智”。这当然不是主张去除所有的欲望、情感和智识,其所否定的只是那些会让行动成为“为”的私欲、俗情和智巧。它们都是心灵中的“为”,而行动上的“为”不过是其在生活中的外化。

  经由对行为现象的观察,道家深入人的内心世界。他们通过“V1而不V2”提示如何行动,同时也提出许多有关心灵修养的工夫。这些学说其实指向同一个问题——人应该如何修养自己的内心,以做出恰当的行为?如我们所知,“心”作为议题的凸显是晚周“哲学突破”的一个重大事件。道家对心灵之域的省察,和他们对行动问题的关切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主张“无为”,那么是什么造成了“为”呢?这一问题推动他们把目光投向人的内心世界,不断省察心灵上的种种活动。

  “前识”“故”与行为的动机 

  在对心灵的省察中,道家发现的心中之“为”还有其他形式。一处殊值注意的文本是,《老子》第38章区分了“上德”和“下德”(二者对应“无为”和“为”),进而以“前识”解释“为”的起因。语义上,“前识”指事先形成的识念,类似今天讲的“先见”。我们常说“先见之明”,但道家要提示的恰恰是“先见之暗”。具体来看,它在该章指的是逐求仁义的意图,正是此意念让仁义实践成为一种“为”。道家并不反对践行仁义,他们反对的是以“前识”践行仁义。从心灵与行为的关系看,“前识”属行为动机层面。欲望、情感或智识要催发一个行为,需经动机环节,后者是推动行为的直接因素。“前识”指不良动机,是“欲”“情”“智”导致“为”的中介。

  道家后学也颇为关注行为动机问题。比如庄子说的“刻意”“机心”,又如庄子和黄老学派屡屡讲到的“故”,都和行为动机有关。“故”比较特别,它本是副词,指“故意地”,但在道家学说中被名词化了,特指那种源于个人私心、不顾事物实情的意志状态。如《庄子·刻意》有“去知与故,循天之理”,《管子·心术上》有“恬愉无为,去智与故”,《文子·精诚》有“道德上通,而智故消灭也”。作为一种不良动机,“故”的存在会让行为成为一种侵害他者的“为”。在交往活动中,动机可能是为己,也可能是为他。损人利己的错误性不言而喻。道家关心的是,如果一个为他者考虑的行为夹入了某种“故”,那么它依然是不恰当的“为”。《庄子》中“浑沌被凿”“鲁侯养鸟”的寓言便是要提示这一情况。儵与忽想报答浑沌,按自己想象的浑沌之需要去开凿它,结果造成了浑沌之死。鲁侯爱鸟,依自己的饮食习惯养鸟,结果可想而知。

  “我”作为“为”的根源 

  作为不当之行为,“为”包含了复杂多样的精神因素,既有“故”或“前识”的直接推动,也有私欲、俗情和智巧的间接作用。凡此种种,都是心灵中的“为”,而行动上的“为”是它们在生活中的表现。从内在一面看,所谓“无为”实即“无心”。我们经常用“无心无为”来概言道家的主张,这正好把内外两面统合起来了。但要注意,“无心”之“心”包含不同的层次。在追寻“为”之起因的过程中,道家对人心展开了深入而多维的省察。

  “心”的诸种活动何以会走向负面,成为“为”的动因呢?在道家看来,这一切皆源于人性中潜存的私我。它让人产生过度的欲望,导致天情退隐而俗情流淌,真智蒙蔽而智巧张扬。这些负面的欲、情、智转化为不良动机,从而造就行动上的“为”。反映在动机上,此“我”也可能表现出为他的意识,但此等为他是以自己之立场去想象他者的为他,是自以为然的为他,这依然是“私”的表现。道家之所以主张“丧我”,就与此密切相关。“丧我”之论看起来和佛教思想有些相似,但道家没有主张消解自我,其所向往的是从私我中解放出来,跃向体道葆德的真我形态,此真我依然是尘世人伦中的个体。

  儒家推崇“推己及人”,在西方也被奉为“道德金律”。全面来看,“推己及人”虽然存在消弭差异性的可能,但己、他之间并非完全异质,此原则有其合理性。儒家着眼于己、他之间的同质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希望为道德实践找到便利法门。而道家更关切他者的差异性,对“推己及人”的危险十分警惕。他们对“为”的种种反对,对“我”的种种批判,都与此点紧密相关。近年来学界陆续出现反思“道德金律”的声音,道家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值得深入探掘。

  关于人事生活,道家经常从反面提出主张。这是其学说的一大特色,也是其主张容易给人消极避事之印象的重要原因。我们要透过那些结论,探寻背后的种种思考轨迹。有关行为及其心灵上的因素,道家没有给出系统论说,但可以通过对言辞文本的综合考察,发掘其间隐存的理路。如果我们承认诸种散见的文本存有内在联系,那么这种工作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对于理解道家思想来说也是十分需要的。在这样的探寻中,道家学说所深含的伦理关怀和实践智慧,将会越来越丰富地展现出来。

  (作者系南开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道家思想、人、伦理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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