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丛谈】提升党的专业化治理能力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大学治理体系

2022-05-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中,“扎根中国大地”是一个重要内容,构成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遵循,是我国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根本指南。从理论上讲,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体制机制、社会文化、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及其体系结构等决定了大学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大学治理模式只有以大学知识生产规律为根本依据,并反映本土需求,具备本土特质,彰显本土智慧,才能达到真正的治理目的。

  要推进中国大学有效治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必然要发掘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治理体系。党的领导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如果说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大学内部各层级管理者是大学治理的具体实施者,那么在具有根本意义的国家体制层面上,大学的终极治理者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大学治理能力决定着我国大学治理和大学改革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最终成效。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确保大学办学遵循正确方向、促使大学办学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和推动大学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由世界高等教育体系边缘逐步走向中心的根本推动力量,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中国之治”。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党在大学基层的各级委员会,在保障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当前,我国“双一流”建设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以及未来我国高等教育持续的高质量提升,迫切需要党在具体的大学治理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尤其是需要提高各级党组织在大学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专业化治理能力。

 

  

  党的大学治理以大学组织属性及其内在逻辑为出发点 

 

  大学的独特功能与价值是以其学术创造为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治理的本质是学术治理,学术规律和相应的规范规则应作为党实施领导权、治理权的基本依据。无疑,党的学校组织系统如学校的各级党委或党支部必须依据党规国法履行政治责任,而政治责任的履行则以促进国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包括促进大学的学术创新,正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要求的,大学党委要“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申言之,大学党委的领导与治理反映在高校学术发展领域,除依章依法实施组织、政治和思想领导外,还是一种保障和服务,即保障大学拥有从事知识生产所必需的适宜场域及秩序,为满足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诉求提供充分的资源和制度基础。《条例》强调,大学党组织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加强作风与纪律建设,并将党建与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深度融合,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尊重高等教育和大学发展规律,是党实施专业化治理的重要前提,党的领导和工作应始终尊重大学这一特定情境及其发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基础,遵循科学的思维和方法,确保党的正确领导、科学领导,这是党的专业化教育治理能力的首义。

 

  

  党的大学治理通过法治化来提高大学“党委领导”水平 

 

  党的领导法治化承续了中国共产党改善领导方式的优良传统,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是新时代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旨归。党对大学的领导同样需要强化法治建设。在大学治理中,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是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高等教育法》等履行职责和权力,而绝非以任何个人、由少数人组成的小团体的意志去否定党规国法,遵规守法是治理专业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在大学内部治理中,大学章程是作为大学的“根本法”,体现了包括党委在内各利益相关者依据相关法规、大学组织规律及校情等进行民主商议从而达成的共识。学校党委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引领建构依法治校、依章管校的制度与文化体系,克服经验管理、人治管理和管理行政化等倾向。在我国大学治理实践中,“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相互融合、相互支持、共为一体,其中党委领导是大学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成效,是大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从党的领导角度来说,要严格遵守相关章程和法规,理顺党政关系,在政治原则同学术规律、学术发展和学术服务之间找到根本一致性,极探索“党委领导”在大学治理中的有效路径。在党委领导这一制度框架下,校党委书记负有引领党委正确决策、带领大学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是大学治理体系中的最关键主体。因此,强化党的高等教育领导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强党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基层队伍建设,尤其是高校党委、院系党总支以及师生员工党支部的负责人,既要促使其在不断增强政治素养的基础上强化专业学习,提升专业化的大学治理能力,也要以党章党规及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其职权实施,确保党在高等教育基层发挥专业领导力。

 

  

  党的大学治理在具体方式上遵循科学的思维和方法 

 

  在工作实践中运用科学的思维与方法,是实现专业化的基础。当代大学正变得越来越庞大和复杂,大学治理因之成为具有重大挑战性的工作。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和个体体量巨大的大学,而且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大学的改革与创新事关国家与民族利益,这要求不断增强大学治理者的科学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强化高校各级党组织治理科学化,首先是坚持和发扬调查研究的基本工作方法。党的大学治理是思想观念、方针政策、战略规划上的定向与决策,事关大局、全局,必须确保其科学性。

  首先要不断学习,加深认识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与变化趋势,把握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大学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的方向和路径;尤其是在探索中国特色大学模式过程中,需要立足我国特殊国情要求,实施“中国探索”,突出“中国之治”,彰显“中国优势”。其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即深入大学发展与治理一线,充分认识和掌握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领域的真实状况,尤其是充分收集大学在学科评估、人才队伍建设、资源分配、评价改革、党建与廉政等核心环节的关键信息,在充分研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明晰广大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的诉求,力争做到科学决策、科学施策,真正解决一线生产、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在调研、评价和决策中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科技,提高信息收集与数据分析的精确性、充分性和高效性,进而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领导,必然要以提高党的科学工作能力为前提,要强化党的专业化大学治理,亦必须确保学校各级党组织遵循科学的思维与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建设。而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的专业化大学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推进这一建设过程的根本保障。要全面深化改革、有效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党的专业化治理能力建设,其意义就更加凸显。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的,要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

 

  (作者系济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治理;治理能力;党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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