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03-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加快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推进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符合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从逻辑层面来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仅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一项重大理论成果。一方面,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的根本性要求,稳固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基。另一方面,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奠定了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调。
  从历史层面来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基于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实践成果而进行的正确选择,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而做出的坚定回答。改革开放以来,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国一方面逐渐放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限制,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引进外商促进外资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寻公有制的更多实现形式,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历经数十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逐渐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不断得到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与控制力不断得到加强。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筑本强基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动力。一方面,凭借其适应性强、机制灵活的特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能够更加迅速敏捷地察觉到市场需求的变化并及时对其做出反应,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需互配方面发挥着生力军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能够进一步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添活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从产业链分工协作的角度来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产业链配套中的分工协作,在帮助中小型民营企业更好融入全产业链布局、获得稳定市场份额和收入利润的同时,也能够使国有企业更加集中精力开发新技术新业务、向产业链高端迈进,从而提高全产业链活力与韧性,进一步助推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完善。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加快促进科技创新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添活力。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成为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一大重要任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或国有科研院所在科技基础设施和研发资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大力推动航空航天、生物制造、量子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性原始创新;另一方面,在国有企业或国有科研院所取得关键性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后,通过产业链配套与技术扩散将新兴技术溢出至民营企业,从而能够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超越。此外,随着一些大型民营科技企业的崛起,国有企业与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在各项“卡脖子”技术领域的研发合作也不断加深,从而共同推动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加快实现。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保障。一方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是新征程新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牢牢把握住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两个基本面,始终将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核心,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指明了根本方向和最终目的。另一方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是新征程新阶段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坚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始终以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基本要求,为新阶段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加强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高质量发展需多管齐下
  身处新阶段新征程,需要在坚持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的基础上,从多方发力,进一步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建设现代化新国企。在巩固原有制度性改革成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将强化国企管理层运行的规范性作为下一步改革重点。一方面,要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履职评价和约束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提高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质量,加强完善对经理层的日常履职监督和奖惩机制。此外,还需要聚焦增强国企核心功能,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在强化各层级国企之间的横纵向技术合作、推动关键性核心技术的协同攻关的同时,加大各地各层国企战略性专业化重组与整合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资本畅通流动与布局优化配置。
  进一步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民营企业生机活力。一方面,要做到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信用信息记录体系,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作用。另一方面,要持续加大对于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或国有科研机构进行关键性核心技术联合研发创新,推动形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特色民营企业集群。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统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在进一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加快健全完善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塑造好“服务型政府”的形象,促进各类政策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畅通政企互动渠道,通过开通线上涉企服务平台简化企业注册与审批流程,打通有碍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难点与堵点。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阻碍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创新的市场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进一步使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共享市场机制红利。
  (宋高燕,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河北大学共同富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乃馨,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审核:李建军
  责任编辑:张征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张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