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第一要义

2023-02-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市场并非是拜上天所赐的自然禀赋,而是人类经济交换的结果,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交易场所,是通过博弈和制度建设而形成的最重要“公共物品”。所谓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指消除商品、服务、资本、人员等有形与无形流动障碍的国内一体化市场。就其性质与发展程度而言,它是一国经济从非市场化转向市场化、又从市场分割走向市场整合的过程,包含了“市场化”(Marketization)、“便利化”(Facilitation)、“一体化”(Integration) 三个递进层次含义。

  第一个层次,全国统一大市场首先是“市场”,是“市场化”的。市场的根本机制是供需双方通过竞争性定价和自由交换,用“货币选票”(看不见的手)来行使选择功能和激励功能,引导厂商决定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和怎样生产,从而实现社会分工深化和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市场化”——独立经济主体的自主定价、自愿交换、公平竞争,是统一大市场的首要前提。而在“非市场化”——依附、强制定价、非自愿交换、行政性垄断等条件下,大量资源被非市场化部门切割,真正经济意义上的“市场”份额受限,则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本无从谈起。

  第二个层次,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便利化”的市场。“便利化”或可称为“自由化”,最重要的是消除了“进入障碍”,一国市场不再是条条块块分割、自我封闭的碎片化市场,而体现为网络化联接,这通常被描述为“无边界”。作为本国公民,可以在国内任何地点学习、生活、购物、工作和退休。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来自国内外的大量产品,企业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触更多消费者,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受到国内各地区、各市场和各部门壁垒的阻碍。但在“便利化”阶段,一国内部市场还存在大量的标准或规则差异,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制度套利”或“监管套利”现象,而持续不断的要素流动和套利过程,会倒逼国内经济向着机会平等和规则趋同的下一个高阶演进。

  第三个层次,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统一的”,是一国经济内部的“一体化”。统一,并不是消除产品和服务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也不是定价与交易交由计划管制,而是特指市场规则的融合和标准的规范。此时,在完全无摩擦的纯理论意义上,一国内部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将最终满足“一价定律”。所谓“经济一体化”,最初由丁伯根于1954年提出,它包括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全面的经济联盟等国家间市场一体化形态或进程。欧洲联盟作为当今国家间经济一体化的典型范例,其发展大体上依循了上述步骤。由于大国或大型经济体的潜在市场规模大、差异多,同样可以达成内部经济“一体化”——通过国内各区域的相互协作、融合与统一,消除有关阻碍经济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从而创造出最适宜或更有效率的国家经济结构。

  如此看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依循着从“市场化”到“便利化”再到“一体化”这样顺次递进、逐级升级的逻辑层次与理论步骤。其中,市场化是基本前提,便利化是中间目标,一体化是最终方向。当然,在现实中这三个阶段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一体化”的意义上,第二个层次的“便利化”或“自由化”,或可称为“消极一体化”(negative integration),即消除歧视,引入经济自由化,促进一国内部的人、财和物自由流动。而第三个层次的“一体化”实质是“积极一体化”,即运用市场与政府的合力达成契约以改造现状,建立统一的法律制度和统一的机构来实施统一的规则,是更高形式的“一体化”。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专门文件,将建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至国家战略和发展全局的高度。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低流行水平,新周期必将迎来这一进程的加速建设步伐。其中既有优势,又有挑战。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规模已然不小,不仅人口多、面积广、市场潜力大,规模优势显著,而且产业体系完整,需求层次丰富,经济结构处于排浪式的攀爬升级之中。但中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大转型”中,仍存在高昂的制度运行成本以及软件硬件基础设施不足等堵点。诸如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和价格问题、市场监管问题、要素和资源市场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利益集团固化等等,导致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被分割为“诸侯经济”“行政区经济”的小市场,分散化、碎片化、行政化长期难以改变。不仅如此,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近年市场化改革遇阻,规模庞大的“非市场化部门”不仅没有缩小(市场化),而且在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人、财、物都加速向这些无效或低效的“非市场化部门”集中,不仅极大地拖累了整体经济效率,而且甚至形成了所谓“体制外”与“体制内”的严重对立,引发群体矛盾与社会风险上升。理论研究和历史经验都提示,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程度与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高度相关,国内各省际和各地区间也存在同样规律。经济结构中的“南北差距”、“东西差距”、“官民差距”自古就有,但近些年似乎有拉大的趋势,其本质是市场化进程的差距,是当前市场化改革滞后所致。

  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启动新一轮全面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动完成各类要素价格改革,打破行政垄断,深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三大“非市场化部门”的市场化改革,这是向着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大目标,降低市场摩擦和制度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社会创新动力的重要突破方向。它不仅关乎经济效率提升,还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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