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现代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基础

2022-12-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并列提到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层面,强调了财政现代化中的财政制度和财政政策问题,同时强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体制改革的三大热点,即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自此,围绕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中的预算、税制和转移支付三大块内容,落实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导向。由此财政正式成为经济领域改革的范畴,正式进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在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拥有了自己独特的地位。

  十年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的很多内容已经为社会各界耳熟能详。在预算制度方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逐步将预算平衡规则从传统年度平衡机制向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转变,尤其强调中期财政计划和跨年度预算机制。在税制改革方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成了烟叶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收立法,现行18个税种已有12个通过立法,两大税种——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已经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服务业营改增、增值税税率简并方面取得历史性进展,营业税、增值税两大税种的税基合而为一后,增值税税率实现了四档变三挡,税率不断下调。生产环节税收占比过高的局面得以改善,制造业减税规模前所未有。2022年更是实施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成功建立,个人所得税自主申报和新时代税收公民建设覆盖人群大幅度扩展;企业所得税制度不断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几次“升级”。在转移支付体系改革方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已经完成,健全了转移支付制度监督评价体系;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明显提高,专项转移支付更加科学,成为提高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得性、平衡区域财力、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保障。这些改革内容,为新时代中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二、财政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

  财税制度植根于市场基础,以财政汲取能力滋养国家治理体系,一手接国家之“财”,一手理人民之“政”。财政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体系中,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基础性、支柱性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强,经济体系必须强。努力实现经济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富强的现代化国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和政府的不变目标。在现代化强国体系下,经济现代化的目标形态,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现代化强国发展目标和制度框架体系中,现代化经济体系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都具有支柱性作用。现代化经济体系在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地位,表现在三个方面: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和任务的第一项内容,是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主体,是最早和第一位的现代化目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体系中,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和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经济目标是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国式现代化,既要符合世界一般规律,又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是因为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和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国家治理目标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三、财政现代化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

  现代财政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性衔接。从国际经验看,通过财政收支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财政制度客观上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之间的天然屏障,有效支撑了国家治理模式多样化。中国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以财政制度和财政收支来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即人民更高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不断增长的要求。要把现代财政制度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更好衔接起来。按照国家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要求,从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有效汲取财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在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要通过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从支出侧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必须加大创新支持力度,集中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也要加大对现代发展规划和现代产业政策体系的财政支持。在支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政府更加集中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要支持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特征,特别是财政资源的分配正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正义,更要不断推进财政收入侧法治和支出侧民主。

  财政现代化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独具特色的观察视角。财政并不高高在上,而是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植根于数字,反映国家全貌。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通过“财政”这样一个起源于微观、汇总于宏观,牵动大部、覆盖全局的学术范畴,既能观察国家治理和宏观发展,又能看到人民福祉的不断改善;既能看到经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又能体会到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既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又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抓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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