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艺形象:时代文艺的重要标识

2023-10-23 作者:张晶 来源:《中国文学批评》2023年第3期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典文艺形象”的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广阔的理论延伸空间。超越以往文学叙事中的“典型形象”或“典型人物”,“经典文艺形象”在更高的层面上将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的经典之作加以整合。“经典文艺形象”是综合性的艺术创造的产物,融会贯通不同艺术媒介的艺术特性,以最为鲜明直观的审美效果唤起最为普遍的审美共通感,其“创作生产”之“精”需要更为先进的表现手段,努力呈现更有内涵、更有潜力的新境界。“经典文艺形象”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提出来的最新美学概念,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民族性。

关键词:经典文艺形象;典型;创作生产

作者张晶,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北京100024)。

  “经典文艺形象”是一个具有重要美学理论价值和艺术实践意义的概念,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出:“文学艺术以形象取胜,经典文艺形象会成为一个时代文艺的重要标识。一切有追求、有本领的文艺工作者要提高阅读生活的能力,不断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现象新人物,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创造,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美学风格,塑造更多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艺术形象,为时代留下令人难忘的艺术经典。”这段论述是关于“经典文艺形象”的集中阐发,也是我们理解“经典文艺形象”的基本依据。“经典文艺形象”在当代文艺理论的建设中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有延伸理解的广阔空间。

  一、区别于“典型”的“经典”

  经典文艺形象无疑是一种价值属性很强的概念,也是注入了当今时代的活力与特征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创作的论述中特别重视文艺经典的创造,无论是在2014年的文艺座谈会,还是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的开幕式讲话中,都对经典文艺有系统的深刻的阐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经典有这样的重要论述:“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其中必然含有隽永的美、永恒的情、浩荡的气。经典通过主题内蕴、人物塑造、情感建构、意境营造、语言修辞等,容纳了深刻流动的心灵世界和鲜活丰满的本真生命,包含了历史、文化、人性的内涵,具有思想的穿透力、审美的洞察力、形式的创造力,因此才能成为不会过时的作品。”笔者认为,这是对文艺经典颇具时代性的高度概括。无论是文学经典,还是其他艺术门类的经典,都以隽永的美、永恒的情、浩荡的气作为最基本的元素和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对“经典”的阐述,可以说是以审美风尚的追求作为文艺作品评判标准的概念,因而既具有典型的时代性又具有永恒的历史性,是超越了以往对于文学经典的讨论范围的。以往我们对“经典”的认识,多是以文本为依据,以文学经典作为其主体的,而对其他艺术门类罕有更多的涵盖性。而这里对经典的总结,涉及“主题内蕴、人物塑造、情感建构、意境营造、语言修辞等,容纳了深刻流动的心灵世界和鲜活丰满的本真生命,包含了历史、文化、人性的内涵”,显然既包含了文学经典,同时也涵盖了其他艺术门类的经典之作。到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提出“经典文艺形象”的重要美学概念,在更高的层面上将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的经典之作加以整合。这个概念不仅指文学作品中的那种“形象性”,而且更多地是指各个艺术门类中的鲜活的、当下为人们的审美直观所接受的艺术形象。“经典文艺形象”包含了文学经典,但又并非仅指文学经典,而是包括了各个艺术门类的经典作品。以笔者的理解,“经典文艺形象”更侧重于某一作品中给接受者留下强烈印象,且经过人们的审美共通感所认同的艺术形象。这种形象更有直接的审美辨识度,也更坚固地凝结在人们的审美记忆之中。而这种艺术形象,也一定凸显着“隽永的美、永恒的情、浩荡的气”这三个经典的要素。

  (一)隽永的美

  “隽永的美”有着深刻的中华美学的印记,也可以认为是中华美学精神的一种独特的体现。隽永作为一种审美价值形态,在中国的艺术创作中是一种普遍性的存在。隽永在中国诗学中所呈现的是一种超越时空而又脱略尘俗之美。就作品的个案而言,隽永作品所蕴含的是一种穿透时空的张力。中国诗学提倡的“言不尽意”“言有尽而意无穷”等,都可以视为隽永之美。钟嵘《诗品序》认为,五言诗有独特的审美功能:“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所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滋味”当是隽永的一种说法。钟嵘对“赋比兴”有自己的独特解释,先是将赋比兴的顺序作了明显的调整,将历来固定顺序的“赋比兴”变为“兴、比、赋”,这种调整绝非任意,更非无意,而是对诗的本体审美属性作了前所未有的重新阐释。他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很显然,钟嵘是以诗歌的这种“味之者无极,闻之动心”的审美形态为诗的最高境界。从这个意义看,兴的表现力是首当其冲的。如北宋诗人梅尧臣所说:“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隽永的美,直接体现在这种意在言外的魅力之中。《汉书·蒯通传》云:“通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永。”注曰:“隽,肥肉也。永,长也。言其所论甘美,而义深长也。”意味深长,是隽永的本初之义。

  隽永的美还指艺术杰作超越时空的永恒魅力。无论中外文艺经典,超越时空,穿越历史,都是一个基本的条件。而中国美学中所言之“隽永”,同样是指能够历久不衰的审美属性。中国的诗经、楚辞、唐诗、宋词以及戏曲中的经典作品等,都是穿越时空而受到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的喜爱的。

  (二)永恒的情

  “永恒的情”是文艺经典的基本品格,也是文艺经典与其他文化经典的重要区别。文艺经典必然是以情感人的,没有情感上的感染力,根本没有资格成为艺术作品,遑论经典!文艺创作的发生,也都是艺术家的情感发动所致。如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所说的:“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这是从文艺创作的根本动因上说起的。情感作为创作发生的根本,这是一个常识。而所谓“永恒的情”,也就是古往今来的文艺作品中的一些基本情感类型,如爱情、亲情、友情、家国之情等。作品虽出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作者之手,但一些共通的情感体验,是可以使彼时彼地的接受者受到强烈的感染的。“永恒的情”还包括情感的审美化问题。情感如果没有形式,就不可能真正成为作品并得以传世,只有以独特的形式化表现,才能使作品物化,并受到人们的审美鉴赏。正如著名哲学家卡西尔所说的:“使我们的情感赋有审美形式,也就是把它们变为自由而积极的状态。在艺术家的作品中,情感本身的力量已经成为一种构成力量。”仅有情感而无形式建构,那就无从谈到艺术创作,也就没有作品的诞生与存世。刘勰在《文心雕龙·情采》篇中谈及“立文之道”时说:“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文章,神理之数也。”所谈并非仅是文学,而是不同媒介而形成的艺术类型,都是因“文”而为作品。这里的“文”即形式美感。在经典之作中,情之永恒更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所产生共通感的关键。

  (三)浩荡的气

  “浩荡的气”在中国的文艺经典中体现得尤为强烈。“气”本来是一种普遍性的物质,而在中国哲学中被赋予了根本性的哲学本体内涵。先秦时庄子就曾说过:“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显然庄子是以“气”作为宇宙的根本元素的。气在中国哲学中很早就被赋予了道德内涵,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孟子》中所说的“浩然之气”:“何谓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显然是贯穿着道德观念的,但它又是与宇宙天地之气连通为一的。因为“配义与道”,才能“至大至刚”。后来南宋文天祥《正气歌》,也以天地正气的道德力量长存于世间。在文艺作品中,气的道德力量并非单独存在,而是与血气和文气融贯在一起的。“浩荡的气”也不能简单理解为道德内涵,而是经典作品所包含着的那种充沛浩荡的内在生命力量。魏晋时期曹丕就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命题,刘勰在其《文心雕龙·养气》篇中所说的“是以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是指文气。“浩荡的气”是以真理的、正义的力量和内在的充沛文气融贯为一的作品美感。

  以“隽永的美、永恒的情、浩荡的气”作为经典的基本元素,既有对以往经典理论的继承,又有创造性的发展,可以认为是经典理论的最新表述。

  “典型”则是对文艺作品价值的认可,典型化也成了文艺创作和文艺批评需要遵循的法则。能够创造出典型人物、典型形象的作品,方能称得上经典作品。然而,典型人物、典型形象并非在任意一般性的作品之中都存在,往往是在文学史的巅峰之作中存在着的。再就是在传统以文字为主要传播媒介的时代,“典型”基本都是出现在文学作品的创作中,其他门类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很少能成为典型形象。即便是戏剧中的典型形象,如话剧《哈姆雷特》中的哈姆雷特,以其表演形象的无法传播和恒定,往往只能通过剧本的形式被传播和认定,其实就是在文学史中被认定的。所以中外戏剧戏曲的剧本,都是文学史的重要部分。黄世瑜主编的《文学理论新编》中这样阐发典型人物:“文学史如大浪淘沙,只有那些真正称得上艺术典型的人物形象才有可能留传下来,名垂后世。典型人物是比一般人物形象高得多的艺术形象。”由此也可见“典型人物”“典型形象”的重要意义。

  可以说,典型人物、典型形象往往存在于经典作品之中。而且依文艺学理论的惯例,典型人物、典型形象多存在于叙事性作品中,抒情作品中的艺术形象似乎少有典型形象留下,这也许是以往文学论著留下的既定结论。典型人物或典型形象,是要经过很长时间的接受认可的,或者说是要经过长时期的积淀,经历了历史检验,才有可能成为典型人物或典型形象。换言之,当下刚刚产生的作品,还无从谈到典型人物或典型形象。从现代文学史上的阿Q、孔乙己、吴荪甫,到当代文学史上的朱老忠、梁生宝等算得上是典型形象。近些年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形象,还有待于历史的积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经典文艺形象”的概念,在笔者看来,其内涵与外延都远远大于典型形象。“经典文艺形象”的概念具有更广阔的视野:一是不仅指文学创作,而是面对所有的艺术门类,希望新时代的艺术创作都能产生属于自己的经典形象;二是这种经典文艺形象,不必经过长时期的历史接受,而是近年来获得最为广大的受众的高度赞誉,而公认为经典形象的作品;三是这种形象未必就一定是叙事文学作品的人物形象,而是由不同的艺术媒介产生的不同类型的形象。可以是一支舞蹈,可以是一幅绘画,也可以是电影或电视剧中的某个人物形象乃至一个著名的桥段;可以是一尊雕塑,也可以是一首歌曲或乐曲。总之,经典文艺形象出自当下文艺创作中的精品力作,且是有标识性的艺术形象。

  二、“经典文艺形象”的形象属性

  如果说,典型人物或典型形象是作家在叙事文学作品中,以语言文字创造出的个性特征鲜明而又具有普遍性社会意义的人物形象;那么,经典文艺形象则是各个艺术门类中以不同的艺术媒介创造出的经典的标志性形象。

  不同艺术门类中的经典文艺形象,有着属于该门类所运用的艺术媒介的特点,如音乐中的经典文艺形象,不应以某一类形象作为经典文艺形象的基本属性。黑格尔在论述艺术分类时指出:“分类的真正标准只能根据艺术作品的本质得出来,各门艺术都是由艺术总概念中所含的方面和因素展现出来的。在这方面头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这个:艺术作品既然要出现在感性实在里,它就获得了为感觉而存在的定性,所以这些感觉以及艺术作品所借以对象化的而且与这些感觉相对应的物质材料或媒介的定性就必然提供各门艺术分类的标准。”黑格尔是从艺术分类的意义上来谈媒介的功能的,他认为正是媒介的不同产生了艺术的分类。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主张不同的艺术门类会产生不同的艺术幻象,这种“基本幻象”,正是材料(应该是媒介)所决定的。她指出:“每一门艺术都有自己的基本幻象,这种幻象不是艺术家从现实世界中找到的,也不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而是被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家在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只是艺术创造所使用的种种材料——色彩、声音、字眼、乐音等等,而艺术家用这些材料创造出来的却是一种以虚幻的维度构成的‘形式’。”朗格所说的“基本幻象”,就是指通过不同的媒介而产生的各艺术门类的不同形象特质,这种区别是相当鲜明的。朗格进一步说:“每一门艺术都会创造出一种完全不同于其它艺术的独特经验,每一门艺术创造的都是一种独特的基本创造物……每一种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创造原则;每一种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材料,如乐音之于音乐、彩色之于绘画等等。”朗格以“基本幻象”作为区分不同艺术门类艺术形象的界定,揭示了艺术形象的独特性质。相对于其他艺术门类的艺术形象而言,此一门类的艺术形象是与其他门类的艺术形象迥然不同的,这是因为不同门类的艺术的媒介不同。

  媒介与材料密切相关,但并不能等同。在黑格尔的美学中,材料和媒介还是混在一起的。而在当代美学中,对于感性材料及艺术媒介是做了区分的。美国著名哲学家奥尔德里奇就曾对媒介与材料作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在创作的过程中,材料本身对于艺术家来说是物质性事物,而不是物理客体。艺术家首先是领悟每种材料要素——颜色、声音、结构——的特质,然后使这些材料和谐地结合起来,以构成一种合成的调子,这就是艺术作品成形的媒介,艺术家用这种媒介向领悟展示作品的内容。”谈论艺术媒介与形象的关系,旨在说明不同门类的艺术形象因媒介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形态。同时,也引申出在批评标准方面,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要求不同门类的艺术形象。

  艺术形象当然不可能只凭外在的形式层面获得人们的认可,其必须是思想意蕴、艺术结构和艺术表现的整体。然而,作为当代文艺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作为“一个时代文艺的重要标识”的基本范畴,“经典文艺形象”自有其独特的意蕴。

  其一,经典文艺形象是包含着各个艺术门类的特性、鲜活又直击人心的形象,唤起人们最为普遍的审美共通感。文艺作品当以具有一个整体的艺术结构作为标志,如果没有一个有机的、完整的艺术结构,便很难称得上是一个艺术作品,这恐怕是一个常识;但笔者理解中的“经典文艺形象”,可能是完整的作品,更可能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片段,或是一段乐曲,或是一支舞蹈,或是小说中的一段描写,也或许是戏剧或戏曲中的一个段落,诸如此类。这就有别于文学理论中所说的“典型人物”“典型形象”了。比如,歌曲《我和我的祖国》、舞蹈《只此青绿》、舞剧《红色娘子军》中的“斗笠舞”“长青指路”、绘画中的《开国大典》《江山如此多娇》、海子诗中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余光中《乡愁》中的“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都可称为经典文艺形象。

  其二,经典文艺形象在审美接受过程中获得了最大公约数的审美认同,并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正如康德所说:“美是不依赖概念而作为一个普遍愉快的对象被表现出来的。”这些文艺形象,并非停留在评论家美学家的理论分析上,也并非仅是文学史艺术史的内容,却能成为一个时代的艺术标识,如20世纪80年代的《在希望的田野上》以及90年代的《春天的故事》等传唱不衰的经典歌曲,再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和电视剧《历史的天空》《亮剑》等。经典文艺形象具有最大程度的亲民性,不再仅是象牙塔上的极少数顶尖级作品,而是在各个艺术门类的精品中最为人们所喜爱、所称道的形象。

  其三,经典文艺形象可以是完整的文艺作品,也可以是或更多是作品中的某个局部、某个片段、某支曲子、某个画面。如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里的《游击队之歌》《情深意长》,电影《红珊瑚》中的《珊瑚颂》,电影《海外赤子》中的《我爱你,中国》,越剧《梁祝》中的《长亭相送》,等等。

  其四,经典文艺形象呈现出鲜明的民族文化辨识度。中国的文学家和艺术家所创造出的艺术精品,植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之中,洋溢着中华美学精神,从作品的艺术表现方面,鲜明的中华文化辨识度,是经典文艺形象的重要特征。中华文化辨识度,既有内在的因素,如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伦理观念、审美趣味等,更有外在的表现,也就是在人们的直接审美观照中令人一望便知、无须分析的中华文化属性。如歌剧《江姐》中的《红梅赞》、歌曲《人说山西好风光》、油画《父亲》、电视剧《大江大河》等,都鲜明地呈现了中华文化辨识度。

  经典文艺形象是综合性的艺术创造的产物,它们内在地抒写着一个时代的人民的真情实感,并以独特的艺术处理方式,创造出无法复制的人物形象、桥段、画面或旋律等。它要经过一个时代的最为广大的接受者的认可,而非以外力强行地提高其艺术地位。经典文艺形象可以给人以强烈而绵长的审美享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胫而走。如当年的电视剧《渴望》中的主题曲《好人一生平安》那种情形。经典文艺形象是在某个时段里,引发人们最大程度上的审美共情,使大家投入到对它的普遍关注上。很多经典文艺形象产生在特定的时代、政治背景下,然而,它们之所以成为经典文艺形象却并非依赖于政治外力,而是以其特有的审美魅力吸引了众多的欣赏者。如《十送红军》《长征组歌》等,再如建党百年之际的一些影视精品——《觉醒年代》《跨过鸭绿江》《长津湖》等,都并非仅以外力或宣传获得其声誉地位,而有其重要的属于创作的内在原因。

  三、“经典文艺形象”的当下意义

  “经典文艺形象”这样一个概念,对于党的二十大赋予我们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伟大使命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对于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使命来说,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是一条主要的途径。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标志,就是有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问世,使文化自信自强有更为直观的、更为坚实的文学艺术基础。我们文化自信来自哪里?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中华文明中那些数不清的文学艺术经典之作。在2014年的文艺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对文艺精品创作提出了殷切期望:“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推动文艺繁荣发展, 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优秀文艺作品是新时代文化走向新辉煌的最有说服力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标识。关于优秀文艺作品,习近平总书记又作了更为深入的阐述:“优秀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水平。吸引、引导、启迪人们必须有好的作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必须有好的作品。所以,我们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形成‘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之势。优秀作品并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态、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顶天立地、也要铺天盖地。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就是优秀作品。”这段论述较为具体地揭示了“优秀文艺作品”的基本要义,同时,对我们理解“经典文艺形象”,也是一把钥匙。经典文艺形象可以有各种形态、各种风格,但是要“传得开,留得下”,真正成为一个时代的精神标识。它是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审美生活中所不能忘却的,是充满了人性的光辉的,同时更是栩栩如生,在人们的心灵屏幕上挥之不去的。

  “经典文艺形象”不仅要有作家艺术家的构思和创意,更要有精心的制作过程。在当今的高科技、数字化的媒介条件下,文艺作品的产生和传世,都需要有更为先进的表现手段。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地提出“创作生产”,这也并非泛泛所指,而是针对当下的文艺创作的特点而言。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了文艺精品之精的含义所在,“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这三个要义,是立足于当今时代文艺创作的历史条件的,也是缺一不可的。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作了更具体的论述,他说:“今天,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都是为内容服务的。科技发展、技术革新可以带来新的艺术表达和渲染方式,但艺术的丰盈始终有赖于生活。要正确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激发创意灵感、丰富文化内涵、表达思想情感,使文艺创作呈现更有内涵、更有潜力的新境界。”这也正是对上述“三精”说的具体表述。

  总的看来,“经典文艺形象”是在中国文艺界和全党全国人民一道踏上新征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提出来的最新美学概念,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它的重心不在于历数代积淀而成的“典型形象”“典型人物”,其涵盖面也从以文学为主推向各个艺术门类。这个概念的提出,旨在鼓舞激励当代中国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自信自强、奋发有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经典文艺形象。超越于文学叙事中的“典型形象”或“典型人物”,而以最为鲜明的直观审美效果,以最为普遍的审美共情,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标识,也在未来的中国艺术长河中熠熠生辉!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陈凌霄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