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只有深入研究学理,才能认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近些年,中国学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蔚然成风,但勃兴的学术共同体却遭遇了方法论问题: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旨趣逐渐成形,但另一方面,却缺少系统化的研究范式和方法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背后的学理。从学术风气到学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必然要经历现代社会科学语境下的试炼。学术界应当着眼于两个进路:一是经验性与理论性的结合,一为微观案例与宏观视角的勾连,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融入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论;社会科学化;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
作者简介:刘新宇,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助理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学会消费社会学专委会理事、商务印书馆兼职编辑。研究领域为社会学理论与艺术学理论。著有《礼俗时刻:转型社会的婴儿诞养与家计之道》(2022),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参与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四项,入选中国艺术研究院青年人才资助计划。曾参与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组织工作。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一场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运动在中国应运而生。时至今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显然是成功的,它促成了广泛的民众参与,重新赋予长期被贬低的文化以积极价值,改变了现代制度与草根文化的关系,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与之相应的,这场社会运动同样是一场学术动员,随着政府主导的宣传和保护工作不断深入,“非遗”不仅深入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更成为中国学术界所热衷探讨的关键词。必须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同于其他研究对象的独特属性,讨论的研究命题极具包容性且有着鲜明的时代感,但同时,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仍较稚嫩,学术规范尚待养成与建设。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面临的方法论问题
追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印记,我们绕不开《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俗称“十套集成”)的编纂工作。自1979年起,当时的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先后与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联合发出编纂“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工作的通知,各地文艺工作者响应号召并投入其中,编辑整理出《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志》。这次编纂工作被普遍视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也被认为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先声。
“十套集成”整体规模达到298部省卷,约450册,共计5亿字,至2009年全部出版,这项工程历时30年,动员了全国十几万民间文艺研究者参与其中。面对散落全国各地的民间文化瑰宝,研究者的主要任务便是将它们整理、分类、收集。但为人所诟病的是,当“十套集成”陆续结集问世后,大多数研究者的注意力却仍然停留在前期的工作上,研究者往往忽视对整理的成果进行深度分析与整体反思,致使后继工作遇冷。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中国社会的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社会的意义也不断变化,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它们所承载的学术价值。冯骥才判断,经历了广泛的社会参与后,这场社会运动已经步入了“非遗后时代”,这时的重要任务应当包含科学保护、广泛传播、利用弘扬和学术理论支撑四方面的工作。王福州进一步指出,用更科学、更系统、更专业的知识体系,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科学保护、传播和弘扬需要立足于学术理论的支撑,非物质文化遗产至此作为“热搜”的关键词,为众多学者所关注。
十多年来,伴随着高校和科研院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视,培养了一大批学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性逐渐上升,日趋独立而特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应运而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目的是什么?尤其是在当前的中国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以何种形态呈现?作为新兴的研究领域,类似这样的“元问题”正被学者们一一探讨。但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却遭遇了“十套集成”时期遗留下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现如今的研究者在面对不同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大多可以做出朴实详尽的描述,他们或者开展了详尽的田野调查,也能对历史文献进行有效的梳理,但是却难以更深一步发起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深度关联的理论探讨,致使研究成果驻足于所研究项目的“器物”层面,难以触及其内在的“精神”,读者在阅读过后有感意犹未尽。既有学者发现这一现象,认为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难以从宏观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应有的理论提炼,此外在学术动员中,参与者多,参与学科多,但研究的系统性极缺。
本文认为,这一现象的症结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在学术规范形成中面临了“方法论问题”。具体而言,它呈现出一个矛盾的状态:一方面,学术共同体在成熟过程中形成了一致的研究旨趣,想要提升研究的学理性,崭新的学术风气油然而生;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层面,这个领域还没有行之有效的研究范式与方法,以指导相关实证研究的开展。作为上述矛盾的后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学理的探讨深度仍然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应该认识到,对于一个研究领域,遭遇方法论问题并不是件消极的事情,而是一场提升整体学术性的试炼。或许可以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尚处于百家争鸣的阶段,它经历了10余年的学术动员,已经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基础和积淀,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步入这个领域,试图将自己学科的方法植入其中,造成了研究方法的难以系统化。但不容忽视的是,具体方法的运用只是操作层面的表象,方法论问题更深层次的成因还在于,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尚待树立体系、规范的社会科学化过程。一个研究领域的社会科学化在于长期的沉淀,从最初学术风气的养成与传播,到学术共同体与刊物平台的创建,再到通过一系列经典学术案例树立研究范式,才能塑造出可仰赖的方法论。
二、社会科学化:从学术风气到学术研究的进路
伴随着自然科学的近世革命,社会科学的诞生被视作人类认识世界的另一种制度化呈现。言及社会科学的价值,以华勒斯坦为代表的现代性研究者的反思颇具启发:对于一个不确定的、复杂的世界,应当允许有多种不同解释同时并存。只有通过多元化的普遍主义,才有可能把握我们现在和过去一直生活于其间的丰富的社会现实。可以认为,社会科学是一种面向复杂社会而追求普遍性知识的制度化努力。托马斯·库恩将这种制度化努力定义为研究范式的形成,在他看来,“范式”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为这个学术共同体的成员们提供的模型问题和解决方案。社会科学的目的在于形成范式,其存在伊始便蕴含着方法论至上主义,在漫长的20世纪,正是这股意识形态在全球蔓延,影响波及了中国的人文学科。
20世纪以来,人文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壮大多依循了社会科学化过程,而这个过程发生伊始大多透过一股学术风气的引领,唤起学界同仁的思想砥砺,为学科后续奠定变革的基础。在这里,学术风气指的是一种方法论的取向,它不仅代表着学人的气质与追求,更是这个领域摆脱束缚、追求“多元化的普遍主义”的尝试。学术风气的养成起初离不开关键人物为主导,值当思潮勃兴之际,学术环境发生变化,关键人物的作用逐渐被学术共同体所取代,最初的学术风气便演变成具体理念,通过有针对性地出版或集会的方式进行传播。现如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共同体已经成型,学者们越发具有认同感,逐渐尝试明确学科归属和学科意识而建立形成契约性的共同体,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研究具有强烈、持续的责任感和学科指向的传承人、保护者和研究者组成的群体,在这一群体中,历史学与民俗学背景的学者可谓其中的中坚力量,我们不妨爬梳这两个学科在中国近代的发展历程。
以历史学为例,清末民初之际,中国社会经历新旧更替,中国史学不仅因其古老的存在方式而备受指摘,更受到西方历史学治学方法的冲击。历史学界逐渐孕育了变革的种子,以梁启超、章太炎为首的学者发起了除旧布新的“新史学”运动。这场运动强调,中国的史学研究应与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其他学科建立广泛的联系,“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这场运动号召史界学人改革旧有的研究方法,强调超越史观与史料的界限,兼顾“国际潮流”与“中国情怀”,形成执两用中、独具特色的史学流派。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股思潮席卷整个史学界,影响了一代的学人,作为运动的成果,专注于社会史的《食货》杂志成为发表的阵地,经典如陶希圣的《两汉经济史》等一批代表性著作问世,成为中国史学社会科学化的重要例证,其间诞生的经验与理论并蓄的传统延续至今。
又以民俗学为例,始于五四运动的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中国民俗学已经百余年,它走过的路便是社会科学化的历程。从关于偏向专注口述传统的征集,以备整理国故之需,到深入解读文本的同时,理解背后的社会语境,民俗学在民国期间就产生了围绕研究方法的争论。在江绍原、钟敬文、杨堃、娄子匡为代表的学者努力推动下,民俗学的方法论逐渐成形。杨堃在《民俗学与通俗读物》中明确界定,“民俗学是研究各文明民族或历史民族的民间社会及其习俗的科学”。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的院系和学科调整中,本土学者寻求民俗学的学科规范建设中断,但是在钟敬文的坚守和规划下,民俗学在世纪之交前最终实现了向作为方法的民俗学转型。在经历转型之后,民俗学在研究方法上已经日臻成熟,从文本的发现、搜集与整理,发展到向更深层、向宏大叙事的阐释中去。
回顾众多人文学科在中国近现代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领域的社会科学化的意义便是要努力解决发展初期的范式问题,形成一整套相互区别或彼此补充的研究路径,解决方法论问题。波普尔在《社会科学的逻辑》中提出了一系列命题,论述了形成研究路径的三个层次,他们缺一不可且是递进关系。首先,要探索问题意识的旨趣与边界,也就是在最初要明确研究领域的范围。问题意识来自两方面:一是对研究对象的初步探索,研究者基于自身的知识积累与日常实践产生的有限度怀疑;二是通过对学术史中既有成说的梳理,发现先前理论有待发展的部分。问题意识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提纲挈领的部分,它不仅明确了研究的终极关怀,更为下一步开展具体研究铺平道路。其次,要对研究对象进行详尽的描述,还原它的本来面貌。描述是多种维度的,可以是基于时间脉络的历时性描述,也可以是基于空间分布的结构性表述,等等。描述的形式也是多种的,可以是统计分析之前收集到的一手数据,也可以用民族志的方式展现来自现场的观察记录,以及旁征引用历史文献,等等。再次,要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与阐释。解释性的工作分为两步:第一步的解释是基于具体的描述所提供的证据,对先前的怀疑进行作答或者判断,指出其中的内在机制与逻辑关系。第二步的解释是上升到学理的高度,展示研究结论所处的语境,进而在学术史上定位此项研究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要发展成为独立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首先要有自身的问题意识,界定研究对象以及研究视野与语境,通过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现实与过去,最终对研究对象的内涵实现深层次的阐释。结合上述三点,反思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在中国学界的发展进程,我们能够探得一些蛛丝马迹。实际上,尽管研究的深度有限,国内学者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方法论的脚步却从未停歇。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为例。根据不完全统计,在2011年至2021的10年时间里,中国知网上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法论”为索引的主题文章计有26篇,其中发表于中文社会科学索引(CSSCI)期刊的文章有5篇。仔细阅读,我们能够发现,这些文献的观点可如下分类:有10篇关于研究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运用怎样的研究方法,其中涉及民间美术、传统舞蹈、民俗、民间文学等不同门类,这些文章大多强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对象的个性,对应研究方法的采用应当存在一定之规,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的研究旨趣缺乏明确的界定;有13篇是探讨怎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保护工作,涉及传承、教育、记录、整理等,这些文章大多是立足于保护现场的第一手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却没有从描述记录中抽离出来,形成理论认识上的升华与总结。
当前研究现状说明,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这个领域的问题意识的边界,还要在从描述工作到阐释工作的转变上下功夫。具体来说,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应当着眼于经验性与理论性的高度结合,使两者在一项研究中相得益彰。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了众多的门类,因而有着丰富的经验性和旺盛的生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形式上作为这些文化质料的载体,其不仅应当涵盖不同门类的特性,还应当将不同门类的共性提炼出来,以构建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应当强调微观案例与宏观视角的勾连,见微知著以获得助益未来的启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着的、传承着的民族资源,它们与过去、现在乃至未来形成有趣的时空关联。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不应该仅就事论事,而应该站在社会发展的高远位置审视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其中的价值。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建构:经验性与理论性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建构首先要解决的是问题意识的厘清与区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提法自诞生之初便有着具体的分类与限定。根据《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被进一步地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细分: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区分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对象也涉及了多种多样的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几大门类也被诸多学科所长期研究、发掘,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提供了独特而开放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上述学科发生交叉,导致我们在开展研究时必须有面对不同门类研究的工作经验,这也在研究范式上产生了挑战。在获取素材上,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等类与传统医药、历法等类的研究有所区别,前者更加仰仗田野调查——在目标社区进行第一手的参与观察,记录项目的表演艺术特征,或者通过对在场人员展开访谈,收集材料撰写民族志,厘清研究对象发展的系谱;后者则更加依靠二手史料的考察——由于在中国历史上已经积累了大量可供分析的文献,研究者大多对此进行发掘,通过文本对比与版本校对,对项目的内容去伪存真。在学术史上,像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戏曲等门类,中国自古就有相应的文人传统,民国年间更有不少学者结合现代社会视角展开研究,各个门类发展到现在已经具有深厚的学术底蕴,且彼此之间各具特色,也有着不同的关注点,这也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亟待直面的挑战。
尽管不同门类在研究方法上有诸多差异,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价值也从中凸现出来。这一领域朝向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便是要兼收并蓄各个门类研究者的经验,使之凝聚起来形成具有兼容特质的学术体系。为了实现研究领域的经验性与理论性的结合,我们首先要将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在问题意识指向上的共同之处提炼出来。正如前文所示,《公约》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五方面内容,但与此同时,《公约》也提出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与后果:文化传递、文化空间、文化表达,这些概念指向的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给社会和族群带来的认同感和历史感。近些年,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点正逐渐从具体保护措施的探讨上,拓展到如何重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中国社会的意义。这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问题意识塑造创造了外部条件。在国家的主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从申报、评审到保护的整个过程中,依托法律与行政手段形成了日渐明确的原则与规范,便是如何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更好地彰显中华文明的历史与现在,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中国社会认同这些项目所具有的民族文化共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作为一种公共文化载体更好地反应国人的精神与物质生活,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学术实践上的深入,我们可以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问题意识的范围与边界在当前是不断清晰的——通过研究不同门类的项目,如何揭示其中蕴藏的传统文化内核,展现中国人的精神气质以及中国的国际形象。这样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问题意识有其独特的指向性与不可替代性,将这一研究领域与其他研究领域区隔开来,有助于引导不同门类的研究者将注意力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上。一系列具体的经验研究并不能割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整体性,反而不断塑造出这个研究领域的学术气质。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建构:微观案例与宏观视角的勾连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建构还要解决如何从描述性研究过渡到解释性研究。在确定的问题意识观照下,我们能够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历史上的存续是一脉相承的,它们内涵的文化意义隽永且明确,但尽管如此,它们当前仍是以一个个实体的形式映入人们的视野。因而在研究层面,解决前文我们提到的方法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何在操作层面对微观个案开展描述,进而上升到宏观视角对其进行分析与解释,即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有效地推动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的系统化,以及构建这两者之间的联系至关重要。
首先,在描述性研究上,不同门类的研究虽然已经致力于田野工作与历史文献的搜集与整理,并形成了各自的传统,但放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领域中,却缺少统摄性的方法。社会科学化的重要意义是促使学术研究过程规范化、体系化,尤其体现在描述性工作上。举例而言,分类研究是描述性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理想类型”的构造方法值得信赖。理想类型并非现实存在的,而是高度抽象的表达。通过构造理想类型的方式,描述性工作可以反映研究对象的特征,增强研究的客观性和逻辑性,进而过渡到解释与分析的层面。值得注意的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理想类型的提出应当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属性,而非作为表象的项目。现如今,学界对于作为舶来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剖析已经比较深入,但却缺少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属性的剖析,而这往往需要立足于中国社会的本土经验。有学者近期指出,应当从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个层次来入手,厘清“生活性”、“人民性”(人类性)、“活态性”、“口头性”(身体性)与非物质性的内在关系,明确它们何以是非物质性的派生属性,以及这些属性彼此的关系。这无疑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的有益尝试。只有对这些属性进行深入探讨,我们才能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依托这些属性,对经验材料进行有效的梳理与归类,展现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中国社会的特殊价值。
其次,在解释性研究上,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是有所欠缺的。究其原因,则是在于研究者一方面难以从自身的学术思想史中抽离出来,另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在搜集整理研究素材的过程中,形成了个人的偏好。针对这方面,社会科学有着成熟的方法:一是要确立解释的原则,即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研究者要悬置任何的主观判断,依据描述性的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这并非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完全失去价值判断,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的研究者自然有各自的学术倾向,价值中立原则只是用以规范研究者在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之时,摒弃之前先入为主的认识与见解,客观地展开接下来的工作;二是要确立解释的方式,便是要利用可以验证的方式,探求研究对象的内在机制。追溯中国传统的治学方法,自古便有“格物致知”的传统。朱熹认为,“理”存于万物,通过探究事物原理,人们能够从中获得智慧,如果用社会科学的语言讲便是,透过物质文化理解精神文化。基于这样的学术传统,我们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上体现为,通过不断地文化内涵解释与因果分析,揭示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意义与价值,这也是开展解释性研究的目的所在。
再次,从描述性研究升华到解释性研究,最重要的是要引导学者将所研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放置在更为宏大的社会语境和历史背景中去审视与探讨。这要强调运用社会科学的想象力,而不是就事论事地去开展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诞生本身就是全世界文化生态变迁下的产物,其在《公约》中便被明确阐释出来,“承认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在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与不容忍现象一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在此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全球化”以及“社会转型”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别指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应当被放置的宏大背景。立足中国本土的语境,一方面研究者需要面对的是全球化浪潮对于中国的作用与意义,不仅要在跨文化的视野中,考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蕴含的文化融合与交流的价值,还要去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关涉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安全、地缘政治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另一方面研究者还需要贴近中国的转型社会进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中国社会的城乡依附关系和同质化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带来的诸多问题。此外,从集体主义的时代到市场化与消费主义的崛起,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间的互动造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的面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更是自始至终镶嵌在中国社会的转型进程中,研究者开展具体项目的研究时,应当基于一种动态的观点,从整体社会的变迁观察具体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呈其所示的社会机制。“全球化”与“社会转型”共同造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用以深度阐释的研究范式,不可或缺。
结 语
总而言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这一领域若要从稚嫩走向成熟,真正融入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首当其冲的是要经历在现代社会科学语境下的试炼。社会科学化的过程不仅有助于研究者增强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的理论自信,更有助于人们解决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困境,通过将经验性与理论性彼此勾连,认识到这一研究的问题意识的旨趣与边界,以微观案例与宏观视角相结合,从描述性研究过渡到解释性研究,以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
除此之外,我们也已认识到,一个研究领域的方法论建构是一个不断积淀、或许漫长的过程,但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具有中国特色,上述过程断不可照搬他者的经验,既不能因袭西方学术舶来的道路,也不能照抄其他学科的发展史,而是要立足本土化的语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定位去寻找答案。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可以大力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领域与艺术学、民俗学、历史学等诸多人文社会学科的彼此借鉴与交往互动,但不能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主体与问题意识的独特性。强调同其他学科的界限与区别,进而形成独立的理论旨趣与研究范式,这应当是学术共同体需要重视的问题,因为只有在此前提下,我们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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