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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部分人对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仍有认识误区。认清和批驳种种关于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企业家的认识偏差、错误认识甚至倒退认识,需要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家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民营企业家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构建者。民营企业家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构建者,具有理论依据、内在基础、主要功能和实践要求。理论依据在于,民营企业家促进的是共同富裕,而非基于错误理解的“均贫富”“平均富裕”“同样富裕”“同等富裕”“同时富裕”。内在基础在于,优秀企业家精神是劳动价值的决定因素,优秀企业家精神具有创新创造的生命特征。主要功能在于,民营企业家夯实共同富裕的国力基础,承担先富带后富的社会责任,构建共同富裕的财富结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实践要求在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文化氛围,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发挥工商联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共同富裕;两极分化;企业家精神;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的重大变化是诞生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群体。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家参与了我国经济崛起和高速发展的全部历程,成为改革开放不可逆转进程的重要促进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由于历史、现实、文化、经济等多种复杂的原因,部分人对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仍有认识误区,对民营经济创造财富是否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是否会导致两极分化存有疑虑,对民营企业家与企业员工的劳动关系性质还有担忧。有的人认为,民营经济拉大了社会分配差距,形成了财富分配不公和阶层固化;有的人甚至提出了“民营经济离场论”。对种种关于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企业家的认识偏差、错误认识甚至倒退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一贯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对民营企业家与共同富裕的关系进行辨析,对离间民营经济与共同富裕的错误认识加以批驳,对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理论依据、内在基础、主要功能和实践要求进行梳理。本文认为,民营企业家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构建者。
一、民营企业家作为共同富裕重要构建者的理论依据
(一)民营企业家促进的是共同富裕而非基于错误理解的“富裕”形态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共同富裕有其特定的内涵。民营企业家促进的是共同富裕,而非其他基于错误理解的“富裕”形态。首先,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共同富裕不会没收合法致富民营企业家的财富,不会剥夺民营企业家财产权而均分给不富者。其次,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共同富裕否定了实质上导致“共同贫穷”的“一大二公”的平均主义做法。在这种条件下,民营经济无权生存。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是吃过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1]155再次,共同富裕不是“同样富裕”或“同等富裕”。财富拥有量的绝对无差别,是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民营企业家合法取得的较大财富占有量是符合客观现实的。最后,共同富裕更不是“同时富裕”或“同步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但是,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2]
共同富裕不仅是财富收入指标,而且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的较高质量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不能长的很长、短的很短。”[3]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这个蓝图的三个重要节点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三个阶段和不同层次。一是到2020年,打好决胜全面小康精准脱贫攻坚战,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4]。到2020年我国全部消灭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是硬指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步。二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三是到2050年,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实现。
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民营企业家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推进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是中国经济取得奇迹的重要内生因素之一,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5]。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重要构成因素的揭示,也是对民营企业家促进共同富裕的高度肯定;既是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经验证明,也是理论概括。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新时代民营企业家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重要构建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