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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在要求“敞开天窗说亮话”,清清白白地做事。在新时代,党务公开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突破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丰富内涵。2017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颁布的首部党内法规,它的颁布表明,中国共产党将以更加开放、透明的心态,在新时代谋划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
党务公开是社会公开的风向标
《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内在产物,是党内法规建设的必要组成。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而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制度建设也要进行相应调整。《条例》的颁布便成为当务之急。
一方面,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急需与时俱进,例如过往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就与党务不公开或公开不科学有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4)对工作纪律的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就说明了这一点,“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也正是《条例》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紧要之处。
另一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于自身党务的公开不仅需要做到“横向到边”,还要做到“纵向到底”,需要做到党规、国法和民约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条例》的颁布在这一点上强调“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并在第十七条提出“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党务公开无小事,党务公开是社会公开的指南针和风向标。
党务公开事关大局
从一般概念上来看,《条例》给党务公开的界定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但在政治意义上,党务公开不是小事,它事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大局。
一方面,党务公开是党员权利得以保障的重要体现。《条例》中特别阐述了党务公开是为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可以说,通过党务公开,不仅增进了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事务的了解,还有助于党内团结。
另一方面,“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它要求党在一切工作中,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还要相信群众。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在要求“敞开天窗说亮话”,清清白白地做事。在新时代,党务公开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的一个突破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