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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其琴: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实践路径
2017年08月04日 10:32 来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蒋其琴 字号
2017年08月04日 10:32
来源:《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蒋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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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蒋其琴,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副教授,210023

  标题注释: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论贡献和实践要求研究”(15ZDA002)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研究”(14MLA002)的阶段性成果。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科学设计与系统谋划。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工作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阵地,做好党内监督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探索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实践路径。

  一、监督条例是加强基层党内监督的制度法宝

  十八届六中全会根据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全面修订了2003年12月31日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新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提出了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提出了建立党内监督体系,即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①这些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内监督提供了更有针对性和时代性的制度法规依据。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中最鲜明之主题,是管党治党的关键所在。关于监督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作用,十八届六中全会也给予了明确的界定,“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②。净化优化基层党内政治生态,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深刻认识条例的“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地位作用,把贯彻《条例》作为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抓手,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党务公开、细化量化目标责任体系,充分释放制度在促进政治文化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形成自觉完善自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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