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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赶”或“包容”:城市边缘群体的政治吸纳研究
2018年06月04日 16:44 来源:《探索与争鸣》 作者:王华华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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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城市边缘群体的产生,既是人们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表现,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向城市迁移的城市化结果。如何治理城市边缘群体问题,社会上有“驱赶”和“包容”城市边缘群体的两种异音。“驱赶”是部分地方党委和政府现实政治吸纳对城市边缘群体利益的“选择性失明”,而“包容”则是社会大众对城市边缘群体的“义愤性”呼声。囿于社会身份、经济生活、政治参与、利益诉求等方面的“边缘性”特点,城市边缘群体难以通过现实政治吸纳、社会吸纳和自身努力走出“边缘困境”,实现“城市美好生活”的“幸福”愿景。建构中国应然政治吸纳的实践机制,包容城市边缘群体利益诉求,让城市边缘群体通过民意先行通道,直接参与到利益攸关的政策制定中,既可防止“资本裹挟权力”有失公正,又可遏制权力对弱者的二次“驱赶”。

  关 键 词 城市边缘群体;政治吸纳;社会公正;政治认同;合法性

  作    者 王华华,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江南大学无锡党的建设研究基地专家,中国共产党无锡市委员会党校讲师、副主任。(南京,210093)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6DJC003阶段性成果,负责人王华华。

  国家越富强、社会越文明、城市越发达,弱势群体或边缘群体的诉求与发展问题就越敏感。越是敏感的社会问题,越是亟待理论和实践的破解。“驱赶”或“包容”是当下中国城市边缘群体所面临的两种“异音”。“驱赶”意味着城市边缘群体不得不在行政强力下渐渐离开既熟悉又陌生的“谋生城市”,而“包容”意味着城市边缘群体有可能通过自身劳动融入到日久生情的“美丽城市”。互联网时代,对于城市边缘群体,究竟是采取“驱赶”抑或是“包容”的政治态度,无疑会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幸福”:城市边缘群体追求城市美好生活的动力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城市边缘群体”特指追求城市“美好生活”,而在市场竞争中又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有效融入城市生活,实现自身价值和幸福诉求的特定弱势群体。改革开放以降,学界对于“城市边缘群体”的研究,似乎并没有像“社会弱势群体”研究那样深入[1]。王思斌将“社会弱势群体”界定为在社会转型中利益诉求表达不充分、需政府偏好向其倾斜并给其政策支持的一类人群[2]。郑杭生从社会学视角呼吁政府政策有所作为,能够让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利益”,使包括城市低保群体、进城农民工、乡村困难户、下岗工人、伤残人士等在内的社会弱势或边缘群体享受到“改革的成果”[3]。于建嵘从社会利益分化出发,研究社会底层的中国农民在“撕裂的社会转型”中,如何用“弱者的武器”和“抗争的政治”来寻求“社会弱势群体”的碎片化“自救”[4]。李强通过对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考察,发现作为城市边缘群体的农民工,大部分都无法通过自身的打工或其他努力而“融入”到城市的生活当中,而“半融入”与“不融入”则构成了“农民工”生存的常态[5],城市边缘群体及衍生的一些社会问题由此产生。吸附于城市边缘的弱势群体,既然融入不了城市生活,为何不选择离开城市呢?

  离开城市,既背离城市边缘群体选择城市生活的初衷,也未必是符合城市边缘群体利益的“更优选择”。作为社会人,城市边缘群体的利益具有二元性,一方面,城市边缘群体利益诉求的产生具有自主性,另一方面,城市边缘群体实现利益诉求的路径具有社会性,如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城市边缘群体选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等。利益的要素构成具有复杂性,包括物质、金钱、权力、机会、荣誉等,而这些复杂的要素构成又跟人们的需求多样性相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种“阶梯型”需求划分,最终构成了人们需求满足后的一种“幸福感”状态。幸福是人类个体追求所需或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它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并由动机需要、社会认知、个体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诱因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心理状态。在人的错综需求中,幸福被赋予了最高追求的地位,有人甚至认为“利益也只是实现人们幸福的条件”[6],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实现中国人民幸福和中华民族振兴”。因此,幸福,自然也是城市边缘群体选择城市生活的初心和动力,城市边缘群体之所以向着就业机会较多、经济收入较高和综合生活质量较好的城市迁移,其目的就是为了“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幸福。

  新城市社会学家昂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认为,“城市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实质上是公民力量、市场资本、国家权力之间围绕城市空间利益而进行的互动、和平与冲突的过程”,而其中最为强大的国家权力又试图以“同质化的管理方式来控制居民和市场其他主体的差异化城市生活空间”[7],从而更好地维系政权合法性。实际上,我国地方城镇化中的城市运作也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互动作用的结果,其动因是市场主体权衡利弊,通过居民个人和企业法人的选址行为,来建设城市空间规模和促进城市内涵更新。企业选择落脚哪个城市哪个位置,追求的是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个人选择定居哪个城市哪个社区,追求的是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两者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最大的相同点在于,企业和个人都希望消耗较少的可支配资源,降低对选址行为的边际成本。同样,城市边缘群体为了实现自主性需求的“幸福”,通过社会化的路径——选址城市工作和生活,并愿意为之奋斗,但囿于自身能力有限、阶层积累匮乏、公共环境瑕疵等因素,城市边缘群体难以实现“幸福”,面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问题。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出自19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琳娜》中的名言,刻画了“悲剧”和“不幸”发生的差异性。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不幸”形成也具有“共性”,城市边缘群体无法实现“城市美好生活”的“不幸”,既跟特定情境下政府的施政行为有着莫大关联,也跟自身长期游离于城市核心生活圈的边缘化“共性”特征相关。城市边缘群体的边缘化特点,主要有:

  (1)社会身份边缘化。在法律身份上,城市边缘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同属于中国居民,而社会身份上则由于其“职业身份”的边缘化而边缘化。日常显见,城市边缘群体一般从事着工资收入低且社会地位不高的城市剩余工作①,跟经济收入高的白领、IT人才、技术骨干等主流职业无法相比,像建筑工、洗碗工、清洁工、棉纺工、煤炭工、小摊贩、高危作业工等低端产业工作,而这些城市剩余工作也似乎使得城市边缘群体显得“无足轻重”,以致他们游离于主流城市生活,日渐边缘化。

  (2)经济生活边缘化。城市边缘群体由于经济收入微薄,一方面,他们不敢在教育、医疗、卫生、居住、交通、娱乐等方面投入过多的消费,而这种“精打细算”或“拮据状态”的经济生活,又使他们分离于城市生活的“精彩世界”,日渐将他们边缘于城市一般生活的常态,另一方面,他们为节省开支,选择在群租房、地下室、棚屋区、城中村或城市郊区居住,与城市主流生活社区形成鲜明对比,愈加明显地折射出城市边缘群体经济生活的边缘化特征[8]。

  (3)政治参与边缘化。城市边缘群体摆脱“边缘困境”需要政治参与,而政治参与对于城市边缘群体来说就好比双刃剑。剑刃兴利除弊的方面在于城市边缘群体通过政治参与,可以向政府有序的反映诉求,制度化地解决自身发展的政策桎梏,而剑刃不利的方面则在于城市边缘群体可能因政治参与过程浪费了劳动时间,且所反映的问题未必能够解决。由此,城市边缘群体在长期的政治生活摩擦中也就逐步变得冷漠,其政治参与行为亦日趋边缘化。

  (4)利益诉求边缘化。近年来,城市边缘群体日渐分散,参加社会组织的程度较低,缺乏有序高效地“组织生活”,而使得其利益诉求表达呈现出碎片化、无组织化、边缘化的特点。利益诉求的话语表达式微或边缘化,既不能让政治上层或权力精英听到社会底层声音,也无法让社会底层公正地参与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政策制定,从而加剧了城市边缘群体的“边缘”处境。

作者简介

姓名:王华华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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