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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网络社团作为准社会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在中国获得迅速发展,对中国社会的影响非常重大。大量网络社团的产生给社会带来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但是在网络社团中也出现诸多危及公民生活、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问题。要确保网络社团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对网络社团中存在的这类问题的治理。作为一种准社会组织,网络社团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强对网络社团的治理,最重要的是要破除既定的思维模式,善于动用社会力量来进行治理。
关键词: 网络社团;准社会组织;网络空间治理
在互联网得到广泛运用的过程中,人类的结社方式发生着重大变化,通过网络结社,一种准社会组织——网络社团大量产生,并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在网络社团大规模发展的同时,网络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需要加强对其治理,以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环境。如何加强对网络社团的治理,如何界定网络社团的性质和类型,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领域、非常棘手的一个问题。本文将网络社团视为一种准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社团治理的基本思路。
一、网络社团:一种准社会组织的形态
当我们从国家与社会两分法的视角对人类的组织形态进行分析时,我们很多时候会把社会理解为由正式的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构成的网络,而实际上,各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大量存在,并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了人类社会的重要组织形态。甚至可以认为,一个人可以不参加正式的社会组织,但是,总是会在一些非正式的社会组织中活动。我们可以把在特定的制度背景和社会条件下没有采取明确的组织形式或组织规范的社会组织称为准社会组织。也就是说,准社会组织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围绕一定的目标,或者以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经历为基础形成的松散的、没有明确规范的社会团体[1]52。
与社会组织相比,准社会组织具有一些自己的特征。第一,形成的自发性。人们出于社会交往、情感沟通或者互助互济的目的,会自发形成各种各样的准社会组织。但是,作为准社会组织,它是一种非常松散的联合,往往没有明确的或者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第二,组织的灵活性。准社会组织发起、成立和运转往往是基于一定社会群体的共识,没有严密的组织程序和组织过程。同时,由于准社会组织不像社会组织一样以正式的组织形式存在,政府也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第三,规范的不确定性。准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活动方式和内部关系往往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准社会组织的成员在交往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非正式制度,用以维持组织的生存和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1]52。
准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广泛并大量存在,它们虽然没有社会组织所具有的正式组织形式,但是其对社会的影响仍然是非常大的。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联络、沟通、动员或组织,更为快捷和方便,网络社团由此大量产生。一个网站就能形成一批组织,一个帖子就能成就一次活动,在QQ和微信上建一个群就成了一个小的网络社团。网民结社的成本很低,网络社团发展迅猛,这使得人类的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
当然,在与网络社团相关的组织形式中,有少量正式的社会组织。例如,2018年5月9日成立的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是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它是中国首个由网络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枢纽性社会组织。其宗旨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协调社会各方资源,促进网络社会组织发展,凝聚网络社会组织力量,强化网络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但是,大多数网络社团不是正式的社会组织,而仅仅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组织,具有准社会组织的特征。目前,作为准社会组织的网络社团主要有以下三种组织形态:
一是在网络论坛或专题性网站基础上形成的虚拟社区。在中国,网络论坛是社会意见的汇聚空间,已成为网络舆论的策源地和集散地,是民意表达和公共舆论形成的重要平台。一些专业网站组建了相当数量的俱乐部、专门社团和专题论坛,拥有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注册用户。许多网民会经常浏览某些专栏,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参与这些论坛的专题讨论和活动,这样,就实际上成为某一专栏或板块比较稳定的成员。这种虚拟社区一般拥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成员、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并会对特定问题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和意见,从而对公共舆论的形成会起到比较大的影响,甚至会对公共政策产生重大影响[2]67。
二是利用网络发起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性活动组织。这种网络社团往往针对一些突发事件或者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发起,它们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有关信息,能突破地域限制,迅速把大量网民聚集在一起。这类网络社团往往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招募到大量志愿者或者筹集到大量经费,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很大的影响。一些从事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活动的准社会组织也经常利用网络开展宣传工作。对于网民来说,不用介绍,不用交会费,在网上看到自己感兴趣的社团,只要网上注册,就可以参与,使得网络结社成为十分便捷的事情。近年来,网络公益组织在社会公益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们不仅承担和填补了因政府能力不足而存在的“治理真空”,而且还承担和填补了社会组织无法发挥作用的“公益真空”[2]67。
三是网友通过QQ群、微信群,或者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或者通过其他网络平台,结成网络社团。这类网络社团非常普遍,非常多。以微信群为例,一个微信群就相当于一个网络社团。微信群把有共同兴趣爱好或者有工作关系的网友,或者亲朋好友聚集在一起,可以在群里聊天,也可以分享图片、视频、新闻,以及其他各类信息。通过这些网络社团,网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上交流,也会进行网下聚会,它们大大加强了公民之间、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之间的联系,对网民的影响很大,也会对公共舆论产生很大的影响[2]67。
当前,网络社团已经在社会层面和国家层面产生重要影响。从社会层面看,可以通过网络社团表达利益诉求,逐渐参与社会生活,甚至影响公共决策和国家行为。从国家层面看,能够快速对社会需求作出反应,合理界定国家行动的范围,明确公私生活界限,提高制度创新能力,确保国家能力的提高,并为社会发育和成长提供空间。网络社团的发展有利于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有利于公共事务领域的开放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有助于公共事务自主治理安排的发展和社会自主治理。这样,网络社团的兴起对于社会与国家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对于社会与国家明确各自的活动空间与权利义务、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必然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与国家的良性互动[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