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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改革与制度定型:改革开放40年后中国制度发展的双重合奏
2020年09月01日 09:46 来源:《行政论坛》2019年第5期 作者:虞崇胜 字号
2020年09月01日 09:46
来源:《行政论坛》2019年第5期 作者:虞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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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虞崇胜(1952- ),男,湖北黄石人,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中国政治与政府、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4)。

  内容提要:在改革开放进入“不惑之年”前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历史任务悄然提上执政党的议事日程。从制度机理来说,制度定型与制度改革如影随形,只要是制度改革,自然会提出制度定型问题。就二者关系而言,制度改革是制度定型的前提条件,制度定型是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后半程,必须准确把握制度改革与制度定型的关系,既不能因为制度改革是制度发展的主旋律而忽视制度定型,也不能因为推动制度定型而搁置制度改革,而要按照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制度改革与制度定型的双重合奏。而且,还应明确,无论是制度定型还是制度改革,都只是制度发展的过程,而不是制度发展的最终目标,制度改革和制度定型的终极目标是要提升制度秉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关 键 词:制度改革/制度定型/制度发展/制度秉赋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18VSJ025)

  在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不惑之年”后,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摆在执政党和全体人民面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

  然而,推动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没有现成方案,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没有成功经验,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不能简单照搬,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制度定型与制度改革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离开制度改革空谈制度定型,将使制度定型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在积极推动制度定型的同时,必须彻底廓清制度定型与制度改革的关系,精准把握制度定型和制度改革的双重逻辑,切勿犯急躁冒进和消极等待的方向性错误。

  一、制度定型悄然进入执政党的议事日程

  毫无疑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自然会提出制度定型的问题。从制度机理来说,制度定型与制度改革如影随形,只要是制度改革,自然会有制度定型问题。就二者关系而言,制度改革是制度定型的前提条件,制度定型是制度改革的奋斗目标。因此,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制度定型的目标必然随之出现。

  1992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之际,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谈话”中首次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372在这里,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十余年后,及时地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提出一个新命题: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不过,这个新命题虽然已经提出,但当年只是一种预测,并没有制定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路径。

  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及时做出发展战略调整,提出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3]。这是在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领导集体做出的重大部署,意味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的历史任务,被正式提上执政党的议事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认识到中国改革开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校正制度成熟与制度定型的时限和方向。根据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4]。2013年11月12日和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他还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如何促进制度成熟和定型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党同志“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1]。

  由上可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着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定型的现状,适时地做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和定型的战略部署。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业来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战略调整,它不但要求将制度改革与制度定型结合起来,而且要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切实有效的治理效能,其目的是借助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平台,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秉赋,从而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

作者简介

姓名:虞崇胜 工作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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