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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华胤(1987- ),男,湖北南漳人,博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讲师,主要从事城乡政治相关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9);侣传振(1982- ),男,浙江杭州人,博士,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地方治理相关研究(浙江 杭州 311121)。
内容提要:现代化具有二维性,即阶段性和部分性。阶段性是指现代化的时间过程,包括初期和中后期,而部分性是指现代化的空间构成性,包括城市现代化、乡村现代化两个组成部分。现代化进程中不同阶段产生不同的城乡关系,现代化初期,城市的现代化优先于农村的现代化,表现为一种“以乡促城”的城乡分治关系,城乡分治带来逐渐明显的城乡二元差别。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带来的城乡差距,是现代化前进的制约因素,也是现代化中后期的动力。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国家现代化重点由城市部分转向农村部分,以国家力量推进振兴乡村,“以城哺乡”来消弭城乡差别,通过建构“城乡合治”这种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农村现代化。从“分治”到“合治”的城乡关系转变,既是国家现代化选择的结果,也是由现代化的二维特质所决定的。对于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的中国而言,“城乡合治”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治理体现,也是未来城乡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更是实现国家全面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关 键 词:现代化进程/城乡关系/城乡分治/城乡合治/乡村振兴/
标题注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6YJC810011);中央高校科研基本业务经费项目(CCNU18XJ01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说明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就必须建立符合新时代特点的新型城乡关系。城乡关系既是现代化的基点,也是现代化的伴生物。现代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城乡关系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并影响着现代化的整体进程。基于此,本文拟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探究城乡关系的阶段性特征、转变规律以及走向。
一、现代化的阶段性与部分性
自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就开启了现代化进程,各个国家也相继迈入了现代化的大门,并表现出不同的历史特点。但无论是怎样的路径,现代化总是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一个历史节点,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现代化可以分为若干阶段,中国也不例外。自上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加速现代化进程。进入新时代,中国正处于现代化中后期阶段,并有其特定属性①。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是乡土性的,城市与乡村均具有极浓厚的乡土性②,故而把中国社会定义为“乡土中国”。著名的美国汉学家费正清先生认为,自古以来就有两个中国,一个是农村中国,一个是城镇中国,但农村占据了中国的绝大多数③。可见,一直以来,城市和农村都是中国国家地缘政治单位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国家的现代化也分为城市的现代化和农村的现代化。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现代化国家,既要看城市的现代化程度,更要看农村的现代化程度。单方面从城市或从农村来看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不全面的,难免也会存在误差。
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其特定的生产基础。现代化以经济现代化为开端,首先实现的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现代化。如马克思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以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④因此,现代化就是要改变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生产方式,建立以工业为基础的现代生产方式。但是,在中国,自秦汉以来,乡村是以耕种土地为生的广大农民的聚集空间,以家户为基本组织单位,以村落为基本社会单位;城市则是手工业、商业、知识分子、官僚机构等的聚集空间。乡村与城市在生产方式、生产要素、资源、交通、信息交流、市场发展、商业流通等方面具有天壤之别,这也构成城市、乡村在发展上的不同路径和景象。历史从来都不是割裂的,而以特定的隐形形式得以延续并影响着下一阶段的历史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之后,乃至上世纪开始改革开放后,城市、农村的这种差异一直存在,影响城市和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并表现出新的形式和特点。
现代化具有历史过程性和阶段性,更具有部分性。中国自古以来就形成和存在的“城市与农村的差异”,也得以在现代化进程中体现出来,并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因素。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仅因历史过程性而具有阶段性,更因为城市和农村的差异性而具有部分性。阶段性、部分性也构成中国现代化的二维属性。因此,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阶段性上分为初期、中后期,在部分性上分为城市的现代化、农村的现代化。由于城市和农村在现代化资源禀赋的占有上有不同,导致城市和农村的现代化也并非同步,而是有先后次序。但现代化的阶段性、部分性,并不表明城乡关系是彼此割裂的、分离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密切,是国家选择的结果,是城乡功能定位的结果,也是现代化的产物。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塑造出不同的城乡关系;上一阶段的城乡关系也成为现代化向前迈进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现代化的内在动力。
为了划分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性,徐勇教授以“新时代”为时间分割点,将中国的现代化分为“初期、中后期”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里,形成了不同形态的城乡关系。一是现代化初期形成的“分治型”城乡关系,二是现代化中后期正在成形的“合治型”城乡关系。从“城乡分治”到“城乡合治”,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的历史特点,也是进一步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路径。阶段性、部分性是现代化的基本属性。在实践和学理两个层面上,从现代化的阶段性、部分性来理解城乡关系的转变,不仅可以进一步深化我们对新时代以乡村振兴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认识,也可以进一步从历史发展角度来准确认识城乡关系的变化与趋势。
二、分治:现代化初期的城乡二元与差别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界开启了现代化建设进程。在现代化初期,城市与乡村的现代化进程表现出截然不同的路径和特点,形成了“城乡分治”的基本关系。
(一)先城后乡:现代化的部分性与城乡分治
自秦汉以来的历朝历代均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将农业看成是关乎国家政权稳定和延续的第一命脉。从而也有“民为邦本”一说,这里的“民”主要是指农民。延续千年的“以农立国”策略是由中国的农业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但对国家稳定来说,城市是政权的堡垒,乡村是政权的支撑,“城市”与“乡村”的功能分野,由来已久。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具有黏性,历史具有遗传性。进入现代化进程,“轻商重农”的制度特性、“农业大国”的历史底色,也被带入到现代国家建设进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方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⑤现代化以工业发展为基点,工业生产所需要的大量原始生产资料、劳动力等均依赖于农业和农村。因此,在“统购统销制度”和“国家和集体制度”的安排下,形成了“以农支工”的城乡发展道路,城乡二元结构得以制度化形成和存在⑥。上个世纪80年代之后,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虽然集体化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制度不复存在,但城乡二元关系却早已结构化。
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再度重视农业发展,确立了农业的基础地位。邓小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⑦“先农后城”的发展策略以及农业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人口等得以自由地向城市流动。城市的商业、工业也变得活跃起来,获得农村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城市工商业迅速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基本完成,90年代初国家发展重点逐渐从农村转向城市和沿海地区,城市和沿海地区发展迅速,而农村发展缓慢;而且东部城市发展的速率远远高于中西部农村发展,大城市的“去农村化”逐渐明显。
总之,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城市、乡村的分野。无论是在人民公社体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城市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共同构成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但却有较为明显的分流。城市优先于农村发展的现代化实践,也形成了城乡分治的格局。因为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在初始阶段都不是全面的现代化,而是城市和乡村有区别的渐进现代化,这是由现代化的部分性所决定的。现代化的部分性是现代化初期的必经过程,它可以保证具有现代化土壤的城市部分优先现代化,从而带动不具备现代化土壤的农村部分的现代化。
(二)以乡补城:现代化初期城乡差别发展与不同步性
现代化是工业革命之后产生的历史进程。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必须以工业为起始点,现代化也与工业化高度联系在一起。工业需要劳动力的大量聚集、生产资料的高度聚集,也需要便于销售工业商品的发达市场。市场发展程度高、生产要素聚集程度高、市场活跃的地方在城市,而不在农村,农村社会的分散性、分化性提供不了集聚度高的市场和生产要素。因此,这也决定了现代化的起点也在城市。虽然城市具备“培育高度发达的市场、聚拢各种生产要素”的社会土壤,也能够包容“市场的无限延展和生产要素的无限聚集”,但是城市自身并不具备提供和生产各种工业发展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能力。工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生产资料)只能依赖于广袤的乡村社会。乡村社会虽然分散,却丰富多样,可以向城市工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由此,“以乡补城”成为现代化初期的发展之路。
在现代化初期的中国,亦是如此。但有所不同的是,西方国家在现代化初期“以乡补城”的动力来自商业资本对外扩张的自身动力,如土地兼并(英国的“圈地运动”)、海外战争(寻找新的原料生产地和销售市场)等。中国在现代化初期“以乡补城”的动力,一是来源于国家制度安排,二是来源于市场发展。
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建构了“统购统销制度”,由国家统一掌握农村生产资料、生产成果的收购与销售,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这一制度实际上是以制度的形式保证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流动,以供应城市工业生产所需的生产要素。改革开放以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的兴起导致农村生产要素迅速向乡镇、城市流动和聚集,市场动力推动城镇工业发展。而后,随着改革的重点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国家制定各种“沿海地区优先发展、城市优先发展”的方针政策,将国家发展的重点定位于城市,因为“城市能够提供给改革更大的回报”⑧。因此,在以城市为重点发展的战略布局下,国家力量推动并形成了“以乡补城”的城乡发展格局。上世纪90年代,对农村逐渐加重了农业税收的征收,如三提五统的税收政策,在本质上是以国家力量促进农村资源向城市流动,以解决城市工业发展中资源不足性的问题。尽管前后两个时期,“以农补城”的动力机制、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均是现代化初期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现代化初期决定了现代化进程的部分性,城市与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并不同步,而是有差别的实现现代化,城市优先现代化,农村支撑城市现代化发展。这种有差别、有次序的现代化是由现代化的二维属性决定的,也形成了“城乡分治”的基本关系。
(三)城乡二元: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的结果
城市和农村是国家构成的两个重要部分。传统的“城乡政治分野”“城乡生产生活形态分野”“城乡文化分野”等在现代化初期进程中体现出新的分野形式,即“城乡发展分野”。如上所述,在现代化初期,城市因“资源集聚性高、市场发展程度高”而具备现代化要素而获得优先发展的优势。城市优先发展,优先进行现代化建设;当然农村也要进行现代化建设,只是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缓慢于城市。如亨廷顿所言:“城市的发展是衡量现代化的尺度。城市成为新型经济活动、新兴社会阶级、新式文化和教育的场所。”⑨因此,在中国现代化初期,农村是一个农业社会,在生产形态上依然表现为传统的耕作方式,不具备现代化要素;但是,一批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具备现代化的要素、一批沿海城市(如汕头、厦门、大连等)因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而具备潜在的发展要素,获得现代化的优先机会。
中国的现代化初期历经了两个历史阶段,一是人民公社,二是改革开放至新时代。两个历史时期,虽然采取的体制、手段有所不同,但均形成了“以乡补城”的“城乡分治”关系。城乡分治就是在国家现代化框架下,将国家的整体现代化分为城市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两个部分,通过体制安排,城乡进行“有机性分离”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说,就是城乡之间并不完全脱离联系,而是彼此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现代化。这种城乡有差别、有先后的“分治型”现代化,带来的现代化结果是“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别”。
城乡二元是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的结果,也是由现代化的部分性所决定的,更是现代化必经之路。马克思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⑩。但是,分离不代表没有联系。城乡分治下的城乡二元,并不是绝对的城乡对立、城乡分离,而是一种有机联系的二元,城市和农村“相互之间会产生一定的关系,形成整体社会的二元结构”(11),以“乡村补充城市、乡村促进城市现代化”为主要特征。
(四)城乡差距:现代化前进的制约因素与阶段性动力
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12)。无论是人民公社以制度建构和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还是改革开放后市场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之下的城乡二元结构,虽然两个历史时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动力、基本特征等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两个历史时期均处于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均带来了较为明显的城乡差距。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上,更体现在城乡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
城乡差距首先体现为经济发展的差距。中国的现代化建立在传统经济基础之上,以工业化为起点,城乡分治的现代化之路形成的城乡差距,首先体现为经济差距。在现代化初期,城市的经济发展迅速,以工业、服务业为主导;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以农业为主。城市居民收入渠道多元且高于乡村农民收入。如东部沿海一个地级市全年的GDP远远超过西部的一个省,改革开放后形成的“务工潮”可以说是城乡经济差距最好的说明。
其次是公共服务的差距。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一系列全面而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之相配套。国家在以城市为重点进行现代化建设时,也加大了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城市的空间集聚性高,公共服务建设容易形成规模化效应,也会进一步助力工业化。农村受地理交通、居住分散等外在因素的限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大、成本高,规模效应低,导致现代化初期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缓慢,明显滞后于城市。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明显而较大。也正是因为这个要素,农村很多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纷纷进城购房,为的只是城市较为完善的教育服务、医疗服务、交通服务和休闲娱乐服务。
再次是文明的城乡差距。城乡分治的现代化路径也形成了明显的文明差距。城市表现为高度的现代文明,现代元素、现代生活方式、现代性知识体系等在城市高度集中、体现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农村表现为一种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混合体,传统的文明仍然占据着主流,农民根子里的传统思想和思维并没有得到彻底的现代化,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较为传统。如有些农村地区在社区化中出现“农民上楼”的同时,“农具、生活习惯”也跟着上楼了。
虽然现代化初期以“城乡分治”的现代化路径带来了明显的城乡差距,构成现代化前进的制约因素。但是,城乡差距也是现代化的阶段性动力。现代化是阶段性前进的,初期以城市现代化为主,中后期以农村现代化为主,前期完成的城市现代化将会为中后期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因此,现代化初期的城乡差距既是现代化阶段性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化阶段性前进的动力。
三、合治:现代化中后期的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
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初期所形成的城乡分治关系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化进程,也不符合现代化特点,由城乡分治进入到城乡合治的发展轨道上,并表现出与现代化中后期相适应的阶段性特点。
(一)融合发展:现代化与城乡关系的双重转型
马克思指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13)在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城市现代化优先于农村现代化,形成城乡差距。但是从国家共同体来看,国家的现代化既包含城市的现代化,也包含农村的现代化。如果不实现农村现代化,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不算真正完成。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标志着进入新时代,现代化与城乡关系的双重转型。
首先,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由城市现代化阶段转为农村现代化阶段,进而实现国家的全面现代化。从世界现代化进程来看,在现代化初期,城乡差别问题特别突出,城乡甚至处于对立状态(14)。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5)。现代化初期形成的城乡之间有差别、有差距的现代化结果,城乡不能共享现代化成果,则有可能滋生出不稳定和动乱。因此,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现代化的主要任务是消除城乡差距,从城市现代化阶段转入农村现代化阶段。在现代化中后期,国家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是农村现代化,以农村现代化来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国家总体性的现代化。
其次,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由城市优先发展转为城市农村融合发展。现代化以工业化为基础,其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集聚在城市,因而城市获得优先现代化的优势。当现代化进入中后期,城市现代化基本完成,并在速率和质量上远远超过农村现代化。城市现代化为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资源,可以用来发展农村。因此,进入中后期,在国家战略安排下,城市资源和国家资源不断向农村输送,促进城乡互动,城乡现代化发展的次序关系发生转型,农村现代化成为国家重点,现代化初期单向度的城乡关系逐步转为双向度的城乡融合发展关系。
再次,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城乡关系由城乡分治转为城乡合治。在中后期,现代化仍然有城市、农村两部分构成,但是,城乡关系却将发生“质”的变化。在现代化初期,城市与农村的现代化在某程度上是分离的,处于一种城乡分治的状态;进入中后期,通过城乡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安排,将农村纳入国家现代化体系并作为发展重点,城乡合二为一,由分离转为融合,进入城乡合治的现代化发展状态。
(二)以城哺乡:消弭城乡差别和优先发展
“截至2014年,全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为52.92%,但进展速度缓慢”(16),这源于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形成的城乡差距,并构成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障碍。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在于消灭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点不在于城市,而在于农村。国家现代化的重点转移到农村,优先发展农村,通过国家制度安排,促进城市资源向农村输送,在国家资源配置上向农村倾斜,以城哺乡,是消弭城乡差别的主要路径。
首先,在战略上确定农村优先发展的地位。现代化的阶段性和部分性导致在不同阶段国家现代化有不同的战略重点。现代化初期城市优先发展,现代化中后期农村优先发展,既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更是国家战略选择的结果。进入中后期,农村是现代化的短板;如果不能尽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就会陷入“现代化陷阱”。因此,进入中后期,在战略上必须确定农村优先发展的地位。因而,自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关键命题,将农村现代化置于国家现代化的前端。
其次,在体制上破除影响城乡融合互动的障碍。城乡融合的现代化不是城市、农村彼此分开的机械式现代化,而是彼此有着良好互动的有机性现代化。现代化初期,由于国家制度安排导致城乡在教育、医疗、户口、土地、社保、养老等体制上有诸多不同和差距。因此,进入中后期,必须在体制上破除影响城乡良性互动、有效沟通的障碍,打通体制通道,唯有建立现代化的城乡融合体制,才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再次,在资源安排上向农村倾斜安排。现代化是国家通过资源配置以实现高效产出的过程。现代化初期,农村资源向城市输送,支撑和促进城市现代化,导致农村相对欠缺现代化所需的各种资源要素。进入中后期,以城哺乡,就是要在资源安排上向农村倾斜,加强有助于农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欠发达的农村区域。
(三)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推进城乡合治
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国家现代化重点转向农村,以城市带动农村,在融合、共享中推进农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的空间在农村,基础是农业,依靠是农民。因此,农村现代化必须从农村农业着手,建立内生性的现代化机制,才能保证农村现代化的可持续性。进入21世纪,城乡差距逐渐明显,乡村空心化、乡村衰败等日益凸显。国家一直致力于消弭城乡差距,如取消农业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各种惠农政策、资金和项目流入农村,农村现代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贫困问题、城乡差距、东西部农村差距等依然存在。消除城乡差距,是一个国家全面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只有从国家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将农村现代化纳入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才能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因而,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中国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的一项重要战略,目的在于以国家战略推进城乡合治,从农村社会内部建构内生性的现代化。因为城市与乡村是一个有机体,只有二者可持续发展,才能相互支撑(17)。
乡村振兴不仅是一种主动式的现代化,更是一种互动式的现代化。一方面,乡村振兴包括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治理等各个方面的振兴。它由国家战略推动,以农村为基础,催发内生性的现代化因子,建构主动式的现代化进程。因为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以“乡村内生发展和乡村发展的自身能力”(18)为基础。另一方面,乡村振兴离不开城市,城市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现代化所需的各种资源要素,因而乡村振兴也内在要求是一种城乡互动的现代化进程。乡村振兴作为中国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的战略安排,其重要目的是由国家力量推动建构一种新型的城乡关系,即“城乡合治”。城乡合治就是将“城市中国”和“乡村中国”纳入国家一体化的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工农协调、区域平衡、城乡一体。中国的现代化既要建设“世界工厂”,也要建设“世界农厂”,二者互相补充,互为支撑。
四、结论与讨论
现代化是一个过程,中国正在经历现代化过程。城乡关系是世界上任何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从理论上正确认识现代化进程与城乡关系演变,有助于理解新时代中国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发展战略。
(一)现代化的二维性与城乡关系演进的关系
从世界各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来看,现代化无不表现出二维性。一方面是阶段性(时间过程性),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一个过程。现代化在时间上体现为初期、中后期等阶段。另一方面是部分性(空间构成性)。一个国家由农村、城市两个部分组成,国家的现代化也由农村现代化、城市现代化组成。无论是现代化的阶段性还是现代化的部分性,城乡关系始终是绕不开的命题,并一直伴随着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始终。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实际上是城乡关系的现代化。在阶段性、部分性二维视角下,城乡关系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现代化的阶段性、部分性的演进,城乡关系也随着变化。
如表1所示,在现代化初期,因城市具备工业化的基础要素而获得优先现代化的机会,农村的各种资源向城市输送,导致农村现代化相对缓慢和滞后。在此时期,城乡关系是一种分治关系,城乡功能表现为“以乡补城”。但是,工业化形成的“专业化和分工,也会导致城乡分离和乡村衰落,以及城乡利益对立”(19),形成城乡差距。城乡分治下的城乡差距既是现代化初期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化前进的制约因素,更是现代化中后期的动力。在现代化前期,城市现代化基本完成,进入现代化中后期,国家现代化重点从城市部分转向农村部分,致力于消除城乡差距,农村现代化成为现代化的重点,国家配置资源时优先于农村,城市要素向农村输送,加速城乡之间有质量地互动。此一时期,城乡关系是一种合治关系,城乡功能表现为“以城哺乡”,城乡融合发展。
纵观世界上所有国家,包括中国,现代化进程既有阶段性,也有部分性。从城乡分治到城乡合治,也是必经阶段。城乡分治带来城乡差距,城乡合治在于城乡融合,当“不再有城里人乡里人之别,不再有工人农民之别,人类才有超越于分工、超越于城乡之别,城乡才能真正融为一体”(20),一个国家的全面现代化才真正实现。一个现代化国家也必然具有现代化的城乡关系。因此,城乡关系形态也是判断现代化发展阶段的一个显性指标。融合、互动、共享的城乡关系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的真正完成。
表1 现代化的二维性与城乡关系

徐勇教授认为,进入新时代,中国的现代化进入中后期。进入中后期,城乡合治,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以工促农,以城哺乡,消除城乡差距,推进城乡融合。城乡合治包括很多方面,如产业融合、市场要素融合、工农融合、公共服务融合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最关键的还在于体制融合。现代化初期城乡分治形成城乡差距,更多地在于体制原因;进入中后期,要城乡合治,必须从体制入手,着力于消除体制差距,才能实现城乡融合。
一方面,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要逐步破除城乡分治下的各种体制梗阻,建构有助于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城乡二元结构中最明显、最突出的体制约束是土地制度、教育资源、医疗体制、养老体制、社保体制、公共服务体系、产业发展与就业体系等。进入中后期,国家将农村现代化作为战略重点,就必须从体制上着手,加强顶层设计,从体制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在体制上进行城乡合治,才能从根本上打通体制通道,以保证配置性资源、市场性资源自由流动于城乡之间,加快建成“世界农厂”,变“乡愁”为“乡兴”。
另一方面,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自身的体制机制创新。中国幅员辽阔,因历史发展、经济基础、文化习惯等造成区域差异性较大,“一刀切”的政策和制度机制必然不能完全符合农村实际。在国家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战略安排下,农村如何有效承接国家资源、项目、资金,并转化成自身发展的动力,依赖于有效的治理体制。因而,在国家制度框架下,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创新建构符合农村实际的治理体制,提升治理能力,以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对接乡村振兴,推进城乡体制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