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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中国道路”问题,应准确地把握研究与讨论对象的内涵与特征。在当今理论界,虽说已概括出中国道路的一些理论“特征”,却很难从现实性上阐明这条道路本身所具有的特征。若从“社会主义道路”、“科学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有效创造“中国奇迹”、继续坚持“中国道路”之间的关系维度出发,深入研讨“中国道路”,不仅有助于揭示其内在特征,而且将深化关于“中国道路”其他问题的研究。

“中国道路”具有“社会主义道路”的广义特征
“中国道路”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说到底应该是“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是由《乌托邦》、《太阳城》等著作提出的一种追求理想社会的思想,是对“以资本为主义”而导致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的直接否定。其要义与特征,可理解为“以整个社会为主义”,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追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幸福为主义(主张)。中国道路作为社会主义道路,自然应当具备“社会主义”思想的一般特征。
随着历史的演进,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思想分为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流派。不言而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人宣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其中的“社会主义”均不是其他“社会主义”,而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只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用“以整个社会为主义”的社会主义取代“以资本为主义”的资本主义,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幸福。由此可以看出,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人民拥有共同财产、共同利益与共同意志。以“公有制为主体”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本质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