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博物馆公共性的组织体现和组织保障,作为实现博物馆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作为当前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理事会制度不仅仅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更需要社会的认知和支持,才能有力推动公众参与博物馆的建设与管理。
关键词: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公共性;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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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制度:博物馆公共性的组织体现
在公共文化机构推行组建理事会,是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的体现。世界最早的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可以追溯至19世纪中叶美国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的建立以及理事会制度的确立;196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大英博物馆法》,规定“大英博物馆理事会”为大英博物馆的法人团体,拥有管理权,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之先河。
推行和建立理事会制度,无疑可以进一步推动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博物馆的各项决策和建设中,从而强化博物馆的公共性、增加管理的公开透明度,促进其公共职能的深度实现。因此,2011年,国家文物局曾发文要求“公共博物馆纪念馆要逐步实行理事会决策、馆长负责的管理运行机制”;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理事会制度的推广,成为党中央对新时期博物馆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成为近几年博物馆界的一项重要课题。
毋庸讳言,在现有管理体制下,理事会制度的推广还面临多种难题。目前,除少数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外,国有公共文化机构确立理事会制度的尚属少数。本刊特刊发此文,以期从举措到理念,解答如何积极推动理事会制度的建立,这一中国博物馆界目前面临的时代课题。
——编 者
博物馆是人类收藏记忆凭证和熔铸新文化的殿堂,也是最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当前,我国博物馆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博物馆数量已由10年前的2200多个发展至4165个,平均每年以100多座的数量在增长。根据中国博物馆协会发布的《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到2020年我国将达到每25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在确保博物馆持续发展的同时,如何不断提升博物馆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如何推动博物馆的体制机制改革,始终是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这是在科学总结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博物馆建设发展现实需要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将对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建设,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
激发活力:从确立决策地位开始
中国博物馆建立理事会制度就是要确立博物馆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博物馆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博物馆的活力。根据我国国情和现有政策,作为一个相对“标准化”的博物馆理事会制度,以下基本要求是应当得到尊重和遵守的。
作为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理事会要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的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还要负责博物馆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并监督本博物馆的运行。
一般而言,理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组成。直接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博物馆,本单位以外人员的理事要占多数。理事会还要根据博物馆的规模、职责任务和服务对象等方面的特点,兼顾代表性和效率,合理确定理事会的构成和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