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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三季度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万余件
2018年10月21日 09:33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旭 裘娇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陈旭、裘娇)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至9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万余件。据悉,随着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北京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北京引入社会力量协助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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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陈旭、裘娇)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至9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万余件。前三季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同比增长15.3%,结案率超过90%,调解率超过50%。

  据悉,随着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北京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北京引入社会力量协助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从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和律师协会、科研机构等部门选聘兼职仲裁员240名。今年,北京市仲裁委与北京市高院联合,出台了加强北京市裁审衔接实施意见,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发布的“2018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现,案例涵盖年休假、竞业限制、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开具离职证明、外国人就业、解除聘用合同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人事争议。

  “涵盖争议类型多、覆盖劳动人事运行全流程、囊括常见争议主体、处理结果胜负各半是‘十大案例’的特点。”北京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处长毕学恭说,将争议化解在源头,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规范用工、防范风险的意识是工作的出发点。

  例如,针对社会议论较多的年休假补偿问题,十大典型案例中介绍,一些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休年休假的,属于自动放弃当年年休假”,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非经劳动者书面且系因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不等同于其放弃年休假补偿,公司应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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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旭 裘娇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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