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昌平出台农民商业补充险
2018年04月08日 11:1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孙云柯 孙文婷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昌平区出台了《昌平区农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障方案》,这是在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大病保险普惠制度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给予就医精准帮扶而进行补充医疗保障的惠农政策。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北京日报讯(记者 孙云柯 通讯员 孙文婷)近日,昌平区出台了《昌平区农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障方案》,这是在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及大病保险普惠制度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给予就医精准帮扶而进行补充医疗保障的惠农政策。按照规划,昌平区将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补偿工作,首批享受该保障的参保人将于今年7月拿到保障款。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后的自负费用仍然很高,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因此,昌平区将该区农业户籍参加城乡居民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降低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最大限度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方案规定,受保群体为昌平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户籍参保人员,重点保障经区农委核实核准、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人员。

  针对农民参保人员,一个保障年度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剩余医疗费用按照3000(含)元起付标准,3000元以上部分,分四个档次,分别按照50%-80%的比例进行报销补偿。针对区农委每年核准认定的低收入人员,其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过上述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用按照90%予以补贴,个人负担10%。

作者简介

姓名:孙云柯 孙文婷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