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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讯 经市政府批准,3月23日晚,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3月25日零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经预测,3月29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3月29日零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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