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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响应期间中重型载货汽车全天实行单双号限行
2018年03月26日 14:5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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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日报讯 2018年3月23日,经市政府批准,已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经预测,3月26日14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预警等级由黄色调整为橙色,同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Ⅲ级调整为Ⅱ级。

  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3月26日14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我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3月26日,双号通行;3月27日,单号通行;3月28日,双号通行,以此类推。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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