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辽宁日报讯 记者周明 崔振波报道 3月21日,记者从抚顺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电商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依托全市八家电商小镇、第三方平台、团购网站、电商企业,该市率先在全省建立重点电商企业联系指导制度。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抚顺市线上销售总额为57亿多元,全市平均每月有12143家商铺,O2O 为6444家,B2B、B2C为5699家。在购物、餐饮、影院、酒店、旅游、休闲娱乐、美容美发、生活服务八大类中,餐饮销售排名第一,金额达33.03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7.91%;休闲娱乐排名第二,占销售总额的20.09%。
抚顺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表示,建立重点电商企业联系指导制度,目的就是要围绕“放、管、服”,改进网络监管方式,优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推进社会共同治理,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针对当前全市网络市场现状,抚顺市工商局将通过培训,强化网络市场主体守法自律意识;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主体法律责任,保证网络经营者经营活动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加强登记指导,实现网络市场主体提质。抚顺市工商局将通过推行电子证照、实行电子化登记等措施,激发网络市场活力,鼓励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中办公区登记”“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登记”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实现网络市场主体增量。指导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帮助其入驻天猫、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子商城特色馆,实现网络市场主体提质。
抚顺市工商局在加强合同指导,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广告指导,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美誉度及做好网络市场实地调研工作的同时,还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消费维权。抚顺市工商局将在具备一定规模电商小镇、电商平台、团购网站的网络经营主体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