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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3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发改委获悉,鞍山7家开发区成功进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8版),这意味着鞍山在保证原有4家已纳入 《目录》(2006版)通过修订的基础上,新增3家省级开发区。
据介绍,鞍山纳入 《目录》(2018版)的7家开发区为:国家级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辽宁海城经济开发区、省级辽宁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省级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鞍山台安经济开发区和省级鞍山大洋河临港产业区,其中后3家为本次新增省级开发区。
据了解,本次《目录》修订工作中,鞍山市发改委会同国土局、规划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集约发展原则,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等标准,对现有开发区开展了多轮严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进行了积极申报。鞍山开发区《目录》的成功修订,将更加有力地推进开发区健康发展,为各区、县打造经济发展引擎,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