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三明: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
2017年12月22日 14:58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潘园园 郭书翰 字号

内容摘要:福建日报讯(记者潘园园通讯员郭书翰)今年初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以环保督察为契机,积极探索契合当地生态环境实际的工作举措,自觉把“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生态检察机制运用到环境综合治理中。该院还牵头组织文江河流域沿岸的大田县、永安市、沙县、尤溪县等四个基层检察院和沙溪河流域沿岸的永安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三元区、梅列区、沙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文江河流域和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

关键词:生态环境;流域;检察机关;行政执法;基层检察院;通讯员;监督;大田县;永安市;整治

作者简介:

  福建日报讯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郭书翰) 今年初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以环保督察为契机,积极探索契合当地生态环境实际的工作举措,自觉把“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生态检察机制运用到环境综合治理中。

  14日,三明市检察院和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举行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挂牌仪式,旨在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将于12月底前完成派驻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和挂牌工作,直接对接各地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相关工作事宜,加强与河长办等部门协助配合、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该院还牵头组织文江河流域沿岸的大田县、永安市、沙县、尤溪县等四个基层检察院和沙溪河流域沿岸的永安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三元区、梅列区、沙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文江河流域和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今年5月,大田县、尤溪县检察院分别与泉州市德化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机制。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