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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拖欠电费、窃电、违章用电 要上征信“黑名单”
2017年09月01日 16:15 来源:央广网 作者:张兆福 杨彬 李阳东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贵阳9月 1日消息(记者张兆福通讯员杨彬李阳东)“今后凡是有拖欠电费、窃电、违章用电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限制。”8月 31日,贵州电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贵阳举行《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协议签订后,贵州省全省用电客户失信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将用电客户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不仅是电网企业完善电费催收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电费回收风险的措施,也是促使用电客户提高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的一种手段。

关键词:失信;中国人民银行;用电客户;电费;电网;信用;征信系统;出国;违章用电;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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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贵阳9月1日消息(记者张兆福 通讯员杨彬 李阳东)“今后凡是有拖欠电费、窃电、违章用电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限制。”8月31日,贵州电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贵阳举行《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协议签订后,贵州省全省用电客户失信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

  根据协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的用电客户失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发生的拖欠电费、窃电、违章用电行为。

  具体而言,用电客户的失信行为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大工业用电客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客户经多次催交,逾期未缴清电费的;二是居民客户经多次催交,逾期未缴纳电费超过3次及以上的;三是存在违章用电或窃电等失信行为的用电客户。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贵州电网公司就会对其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失信记录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平台系统,该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直接影响用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优、个人出国、求职、职位升迁等方面活动。

  “将用电客户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不仅是电网企业完善电费催收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电费回收风险的措施,也是促使用电客户提高诚信用电和缴费意识的一种手段。”据该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员介绍,作为电网企业来讲,将用电客户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更多的还是体现了企业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的一种态度,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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