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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新政扶持创新创业 优秀者获奖励或补贴
2017年08月11日 13:56 来源:央广网 作者:吴新伟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重庆8月 1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促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留学生创业园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可持续发展。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人员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市人社部门对每个基地(园区)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合格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此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50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

关键词:创业孵化基地;万元;农民工;重庆市;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留学人员;群体;评估;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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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重庆8月1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促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留学生创业园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可持续发展,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留学人员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

  重庆市人社局介绍,目前全市已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109个,市人社部门将对其进行年度评估。优秀的基地(园区)将获得奖励,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消。

  新增绩效奖补、承接公共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示范创建激励等4项扶持政策,其中,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由市级财政根据场地规模、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基地(园区)60万元一次性补贴。

  市人社部门对每个基地(园区)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30万元、良好20万元、合格10万元的标准,给予绩效奖补。

  此外,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50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市人社局表示,提高扶持标准和扶持种类的出发点是扶优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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