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北京4月 26日电(记者白瀛)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26日在京宣告成立。联盟旨在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更好地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媒体版权联盟呼吁中国新闻媒体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新闻侵权行为,欢迎更多的新闻媒体积极加入,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事业。相关新闻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本报讯(记者路艳霞)昨天,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举行的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2017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 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超3成。
关键词:新闻媒体;版权保护;版权产业;网站;新闻作品;网络版权;中国网络;媒体版权;传播;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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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白瀛)由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搜索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26日在京宣告成立。联盟旨在加大新闻媒体作品版权保护和维权力度,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更好地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该联盟是在当日于京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宣告成立的。中国搜索总裁周锡生作为媒体版权联盟发起单位代表,在大会上宣读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言》。
宣言指出,新闻作品是新闻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新闻媒体乐见自己的新闻作品被更广泛传播,但“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基本底线,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谋利,严重侵犯了新闻媒体的权益,严重伤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极大地阻碍了新闻媒体在融合发展、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严重影响了整个新闻媒体和传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媒体版权联盟呼吁中国新闻媒体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抵制新闻侵权行为,欢迎更多的新闻媒体积极加入,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事业。
此外,在“4·26”知识产权日当天,全国有115家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要求任何机构或个人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剪辑、修改、摘编、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新闻作品;要求各新闻媒体、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获得授权转载作品时,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转载作品应注明来源,转载网站发表文章时应注明来源网站的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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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版权产业
规模突破5000亿元
本报讯(记者 路艳霞)昨天,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举行的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2017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超3成。
报告显示,2006年至2016年,我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从163亿元到突破5000亿元,年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去年,我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达到5086亿元,其中,网络文学规模为100亿元,网络视频521亿元,网络音乐150亿元,网络游戏则达到了1827亿元。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秘书长张钦坤分析称,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