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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长制”实行三年见成效 河道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16年09月28日 18:40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润健 字号

内容摘要:天津市于2013年1月起,在全国推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河长制”以来,河道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关键词:河道水环境;天津;河长制;成效;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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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天津9月28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于2013年1月起,在全国推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即“河长制”以来,河道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这是记者28日从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河流水系众多,是海河干流、蓟运、潮白、永定、大清、子牙等水系的入海口。然而,随着流域上游经济社会发展,天津入境水量逐年减少,入海水量从上世纪六十七年代的140亿立方米降至现在的10亿立方米左右,再加上近年来城市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上游和本地的水污染现象逐渐增加,水少、水脏、水流不畅等水环境问题日渐突出。

  为了对河道水环境的治理长效化管理,天津结合自身实际2013年开始实行“河长制”管理。天津市水务局局长景悦表示,通过落实“河长制”,解决了河道水环境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形成“一河一策”,实现了每条河道有人管、有人治的常态化管理。

  他介绍说,天津全市纳入“河长制”考核的253条河道和重要沟渠的水质、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据今年6月份监测结果显示,考核优秀的河道长度2524公里,占总长度的74%,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水体感官黑臭河道长度87公里,占考核总长度的2%,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水质达到V类以上标准的河道长度1150公里,占考核总长度的32%,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

  为治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景悦透露说,天津将综合运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源调配等措施,“一河一策”有针对性地实施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完成全部25条河道治理任务,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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