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浙江阶段性降低社保费为企业生产经营减负
2016年06月05日 19:50 来源:新华社 作者:岳德亮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杭州6月5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前提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日前决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的规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由当地政府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临时性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指出,各地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经信等部门要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在2016年6月15日前将减征企业名单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经信委备案。

关键词:人力社保;缴费;失业保险;浙江省人力;人力资源;费率;基金;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费;岳德亮

作者简介:

  新华社杭州6月5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前提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日前决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的规定,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由当地政府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临时性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全省统一在2016年7月份操作。

  同时,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款所属期),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为1%,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指出,各地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经信等部门要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在2016年6月15日前将减征企业名单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经信委备案。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