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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河豚不合法”或成历史 三部委拟有条件解禁食用河豚
2016年05月23日 20:3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王楷 字号

内容摘要:由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等三部委日前就拟联合发文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委托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河豚的安全性食用或将在我国解禁。

关键词:河豚;食用;解禁;部委;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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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等三部委日前就拟联合发文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委托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河豚的安全性食用或将在我国解禁。中国渔业协会则公开表示,我国将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的生产经营。

  我国自古就有“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的佳话,现实生活中,河豚虽外形可爱,但是极具伤害性。“十几秒就可以麻痹神经,十几分钟就能要人的命”,2015年,全国公开报道的河豚中毒事件就有至少7起,河豚体内的毒素不仅足以让人丧命,而且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这种毒素的解药。正是由于河豚体内存在剧烈的神经毒素,过去26年,河豚始终被排除在合法的食材之外。

  为何有条件放开“禁食令”?

  遭禁26年扬中“睁只眼闭只眼”一直存在

  业内人士透露,尽管河豚遭禁已达26年,但全国各地不少餐馆,仍或明或暗地烹饪销售这一菜肴。此外仅2015年,全国公开报道的河豚中毒事件就有至少7起。这些食材很大一部分是野生的。在广东惠州,有三位村民因为吃河豚而送进了医院抢救。陈女士一直喜欢吃河豚,过去年年自己做自己吃,没想到这一次吃完却整个人失去知觉。陈女士说:“自己做的,那条河豚有半斤重。跟咸萝卜一起蒸。从6点多吃到8点多,整个人晕乎乎的。”

  “吃河豚不合法”也许即将成为历史,今年4月,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三部委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但是对上市品种有严格规定,并非全面市场开放,同时还规定,“禁止销售野生河豚,禁止销售养殖河豚活鱼,禁止销售未经加工的养殖河豚整鱼”。在江苏扬中本地自古就有吃河豚的传统,所以在“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况下,扬中市一直存在各种河豚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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