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北京:5月1日起救护车下月打表50元起步
2016年04月14日 07:04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海亮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 5月 1日起,救护车空驶不能再收钱,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而且要求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不得收费,以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目前,本市救护车价格不统一,收取老百姓所说的“空驶费”和“返程费”,通知明确规定, 5月 1日起,“救护车使用费”多档价格统一,计价方式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即以接到患者至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为准, 3公里以内50元。无计价器车辆不得收费为了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通知要求救护车必须安装计价器,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救护车辆不得收费。

关键词:救护车使用费;抢救;收费;工伤;市发改委;里程;急救;安装计价器;医疗保险;执行

作者简介:

  救护车下月打表50元起步

  120、999执行同一标准 无计价器不得收费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5月1日起,救护车空驶不能再收钱,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而且要求计价里程以计价器为准,无计价器不得收费,以保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另外,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从5月1日起,这项价格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无论城区或郊区,无论120还是999,都执行同一标准。去年,全市院前急救网络救治病人近60万人次。

  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

  昨天,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局公布《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目前,本市救护车价格不统一,收取老百姓所说的“空驶费”和“返程费”,通知明确规定,5月1日起,“救护车使用费”多档价格统一,计价方式从原来的“车辆往返全程计价”改为“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即以接到患者至目的地的实际行驶公里数为准,3公里以内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

  通知还明确,如果同时接送两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数平均分担救护车使用费。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自身原因,拒绝使用已经到达现场的救护车,需要缴纳50元救护车使用费。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于翠杰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