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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启动"要约行动" 确定"稳就业保岗位"目标
2016年04月07日 11:1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顾威 字号

内容摘要:工人日报讯“稳就业、保岗位”——这是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要约行动”确定的目标。已生效的集体合同如遇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要根据变更合同的法定程序,重新协商,进行修改补充。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真正发挥作用,此次“要约行动”要求各地工会组织要认真对企业集体合同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程序,了解企业集体合同草案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充实,程序是否合法。并通过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从合同草签至集体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同时,劳动关系三方要做好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监督,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对故意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企业要依法纠正,督促其认真履行合同。

关键词:合同;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法定程序;企业;劳动关系;工资;变更;预审

作者简介:

  辽宁启动“要约行动”

  确定“稳就业保岗位”目标

 

  工人日报讯 “稳就业、保岗位”——这是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要约行动”确定的目标。据介绍,这一目标是基于辽宁省眼下去产能、去库存的实际提出的。 此次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时间为3月至11月。因为各企业情况不一,此次“要约行动”强调要坚持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协商共决的原则。要求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继续就工资增长的幅度进行协商;盈亏平衡的企业,要就工资支付保障事宜进行协商;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要以保岗位、保工资为内容进行协商;已生效的集体合同如遇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要根据变更合同的法定程序,重新协商,进行修改补充。 为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真正发挥作用,此次“要约行动”要求各地工会组织要认真对企业集体合同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程序,了解企业集体合同草案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充实,程序是否合法。并通过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从合同草签至集体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同时,劳动关系三方要做好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监督,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指导和帮助企业寻求解决办法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对故意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企业要依法纠正,督促其认真履行合同。(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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