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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男女平等国策 性别歧视类标签应纳入禁用语
2016年03月08日 10:30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周丽婷 字号

内容摘要:但伴随着媒体市场化、娱乐化和消费主义文化的盛行,目前媒体在传播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反映不足,如新闻媒体对女性的关注相对较少、对女性形象的描述较为单一片面。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和评估,提出甄别性别歧视的指标,使媒体报道有政策可依,守住法规政策的底线。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吸纳性别研究专家参与传媒监管活动,防止出现带有偏见和歧视的内容。将当前针对特定男女群体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标签性词语,如“剩男”“剩女”等列入国家新闻报道的禁用语范畴,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树立男女平等的价值观,营造有利于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舆论环境。

关键词:传媒;媒体;文化;洪天慧;监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女性;标签;性别歧视性;评价标准

作者简介:

  公共文化产品不能误导公众

  性别歧视类标签应纳入禁用语

 

  中国妇女报记者周丽婷发自北京 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上的小品节目《女神与女汉子》,令观众捧腹大笑,还被“奉为”节目亮点。“但是,现在回味起来依然很不舒服。”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说。

  “男女平等国策贯彻落实这么多年,我们的影视作品还在沿袭女性刻板、错误的形象塑造,尤其借助收视率超高的春晚传播,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年两会,洪天慧带来一份提案,建议中宣部、文化部和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在加强传媒监管中要体现性别平等理念。

  “近年来,大众传媒尤其是主流媒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主张,为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作出许多努力和贡献。但伴随着媒体市场化、娱乐化和消费主义文化的盛行,目前媒体在传播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反映不足,如新闻媒体对女性的关注相对较少、对女性形象的描述较为单一片面;二是对家庭中夫妻共担家庭责任、相互尊重、平等沟通缺乏足够呈现;三是对现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反映不足,一些媒体过度渲染女性的外貌特征、津津乐道‘男财女貌’等等。这不仅会影响社会对女性能力、价值与尊严的正确评价,影响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也容易误导青少年一代的价值观,甚至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洪天慧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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