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山东举办《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座谈会
2016年03月03日 13:37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陈丽媛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文化报讯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 3月 15日起施行。王廷琦认为,《办法》系文化部基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热点、现状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要求,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是针对艺术品经营过程的管理办法。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所管理艺术品及其经营活动的具体范围、监管范围,突出了监管的内容与方法,强调并明确了艺术品受买人为消费者,并力图建构艺术品经营管理的新制度,这无疑为繁荣艺术品市场吹来一股强劲的春风。

关键词:艺术品经营;山东省文化厅;经营活动;制度;文化市场稽

作者简介:

  中国文化报讯 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3月1日,山东省文化厅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稽查队、画家代表以及济南市部分文化市场经营业户,从各自工作、创作实际,就《办法》产生背景、核心关键点、对市场的改善、存在的困难和需要突破的地方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会议由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王廷琦主持。

  王廷琦认为,《办法》系文化部基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热点、现状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要求,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只是针对艺术品经营过程的管理办法。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所管理艺术品及其经营活动的具体范围、监管范围,突出了监管的内容与方法,强调并明确了艺术品受买人为消费者,并力图建构艺术品经营管理的新制度,这无疑为繁荣艺术品市场吹来一股强劲的春风。王廷琦表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理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办法》的实质、内涵和精髓,准确把握艺术品及其经营活动的内在规律,突出经营者、创作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适时建构艺术品准入制度、信息对称的明示制度、可追溯性的尽职调查制度、鉴定评估的规程制度等覆盖艺术品经营全程的管理制度,让《办法》尽快落地并发挥相应效能。

  (陈丽媛)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