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天津日报讯(记者姜凝)3月 1日,为纪念《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市红十字会与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联合启动开展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周巡讲活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尊重捐献者,争当志愿者”。活动现场,医大二院的58名医务工作者报名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志愿在身故后捐献出可用的器官,该医院也成为本市首个集体报名人体器官捐献的三级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的志愿者累计达2102人,累计实现成功捐献207例,其中《条例》实施后完成捐献167例,占捐献总数的80.7%,充分体现了《条例》对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志愿者;成功捐献;报名;市红十字会;医大二院;天津市;登记;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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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
2102人志愿捐献 207例成功捐献
天津日报讯 (记者 姜凝)3月1日,为纪念《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3周年,市红十字会与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联合启动开展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周巡讲活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尊重捐献者,争当志愿者”。活动现场,医大二院的58名医务工作者报名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志愿在身故后捐献出可用的器官,该医院也成为本市首个集体报名人体器官捐献的三级医疗机构。
该《条例》实施3年来,广大市民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逐年攀升,形成了共同了解、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良好捐献氛围。截至目前,全市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的志愿者累计达2102人,累计实现成功捐献207例,其中《条例》实施后完成捐献167例,占捐献总数的80.7%,充分体现了《条例》对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