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本月起,包括低保、低收入群体在内的本市近14万社会救助对象如果生病住院可减免押金,医保外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可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关键词:社会救助;押金;个人负担;定点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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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社会救助对象住院免押金
北京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本月起,包括低保、低收入群体在内的本市近14万社会救助对象如果生病住院可减免押金,医保外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可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市民政局、市人保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本市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待遇审批程序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以及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等。去年本市曾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加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门诊、住院救助比例升至70%。此次下发的《关于调整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等流程。
“通知”明确减免困难人员住院押金办理程序。社会救助对象办理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由家庭成员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办事处社保所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证工作。
“通知”提出,个人负担费用医院先垫付。对于医保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政策先行垫付,社会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