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地方立法:涉毒明星参演影视作品、商代不予播出
2015年09月24日 09:19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简工博 王海燕 字号

内容摘要:去年,上海全市登记吸毒人员达76528人,同比上升8.6%,尚未登记掌握的可能更多。对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关键词:吸毒人员;登记;易制毒化学品;草案;明星涉毒

作者简介:

  去年本市登记吸毒人员同比升8.6%

 

    解放日报讯(记者 简工博 王海燕)去年,上海全市登记吸毒人员达76528人,同比上升8.6%,尚未登记掌握的可能更多。不仅吸、贩毒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毒品危害还可能诱发一系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地方立法。

  《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昨天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针对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网络涉毒”、“毒驾”、“快递运毒”、“涉毒明星”等新问题,《条例(草案)》 都制定了相应条款,拟予以规范。

  源头控制事半功倍

  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志先介绍,去年本市新发现吸毒人员中吸食合成毒品者占91.2%,查获毒品中合成毒品占90%。合成毒品主要由易制毒化学品化合而成,部分化学品本身有其他方面的作用,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制度。

  《条例(草案)》除规定禁止传统毒品的源头毒品原植物之外,也针对当前容易发生问题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明确公安、食药监、安监、商务、经济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管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共享、流向追溯、责任倒查等制度。

  陈兆丰委员表示,加强源头控制,不仅要从生产、运输等环节入手,还要加大对原料、生产工具和生产场所的管理,“这是事半功倍的举措”。

  网络快递加强管理

  随着网络日益发达,近年来一些毒品案件中的交易、运输方式也随之而变:贩毒人员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再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将毒品或原料快递到下家手中。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