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去年6月3日下午,嘉兴洪兴路与友谊街交叉口的川福火锅店内,前员工王文连将老板娘的侄子抱走,关机。当王文连坚称自己没杀人时,男婴姑姑徐女士情绪失控,痛哭失声。
关键词:男婴;杀人;王文;嫌犯;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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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3日下午,嘉兴洪兴路与友谊街交叉口的川福火锅店内,前员工王文连将老板娘的侄子抱走,关机。
当这个才10个月大的男婴,在大桥下的绿化丛中被找到时,已无呼吸和心跳,头部被石头砸击过,惨不忍睹。
去年6月4日凌晨,嫌犯王文连被抓。他交代杀人动机:认为自己平日受店主和同事的排挤和愚弄,心存怨恨,伺机报复。
每次经过这家火锅店,记者都忍不住张望:“失去孩子的这一年,他们究竟是怎么挨过来的?”
昨天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文连当庭翻供称没杀人。
当庭翻供称没杀人
面对证据只说“不知道”、“不清楚”
公诉人出示视频,清晰拍下他抱走孩子过程
昨天上午9点45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铁链声由远及近,46岁的王文连被法警带了出来,身高才1.6米左右的他看起来更矮瘦了。
男婴的家人、火锅店的员工来了好多,曾经办理此案的多位民警也来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日,被告人王文连被川福火锅店辞退。6月3日下午14时许,王文连乘人不备,将火锅店老板娘的侄子小翔抱走,带至嘉兴市塘汇街道320国道红旗塘大桥下绿化带内。为泄私愤,他采用扼颈、石头砸等残忍手段,致使小翔死亡。
可是,王文连当庭翻供:“我没有杀人,我无冤无仇干嘛要杀人,杀了他对我也没好处。”
对于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他坚称:“不属实。”
当公诉人一一出示证据,如案发现场残留血迹、川菜馆搜到的王文连换下的血衣、砸人的石头等时,王文连仍说:“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带民警去的案发现场?”法官问。
“我不清楚。”王文连答道。
公诉人又播放视频,是王文连在6月3日的行动轨迹。下午13点52分他出现在火锅店,抱走男婴;15点42分,进入桥洞下绿化带;17点07分回到嘉兴市区一川菜馆换掉作案的衣服。此时他手上已无男婴,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鼓鼓的白色塑料袋。
监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穿蓝色衣服的小翔,被王文连抱在手里,出了火锅店。可对于公诉人和法官的问询,他都回答“不清楚”、“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