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
2015年03月09日 14:05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任明杰 字号

内容摘要:住宅的所有权没有期限,注明使用权期限会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

关键词:期限;国土资源部部长;所有权;住宅;不动产

作者简介: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8日表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实施以来,情况良好。 对于《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一栏内容,姜大明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拥有不同的权利类型,有所有权,也有使用权。土地、海域特别是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有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栏目登记的是使用权期限。住宅的所有权没有期限,注明使用权期限会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任明杰)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洁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