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14年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此次评估中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关键词:社会组织;评估;自治区;民政厅;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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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12月15日讯(记者霍晓庆)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14年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此次评估中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据了解,此次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组织实施。凡2013年6月30日前在民政厅登记成立且2013年年检结论为“合格”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评估,其中行业协会商会及未参加2012年评估的基金会必须参加。
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4个方面,采取本次评估预计到2015年2月结束, 评估结束后将根据评估报告及其公示结果,确认评估等级,授予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相应证书和等级牌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