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天上午,百度以360违反“Robots协议”为由起诉360侵权索赔1.002亿元一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360被判向百度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和20万元合理支出,百度要求360停止抓取的诉求在此案中未获法院支持。
关键词:京华时报;Robots;协议;搜索引擎;不正当竞争
作者简介:
百度诉360一审获赔70万元
判决指出竞争应杜绝“以牙还牙”360已另诉百度设置Robots协议问题
昨天上午,百度以360违反“Robots协议”为由起诉360侵权索赔1.002亿元一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360被判向百度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和20万元合理支出,百度要求360停止抓取的诉求在此案中未获法院支持。
360违反协议构成不正当竞争
百度作为原告起诉,指责360违反了Robots协议。据了解,搜索引擎的原理是,通过一种爬虫(Spider)程序,自动搜集互联网上的网页并获取相关信息。百度百科显示,Robots协议(也称为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等)的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ExclusionProtocol),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
百度称,2012年8月,360搜索上线后,他们发现在百度Robots文本中还未将360爬虫写入的情况下,360便违反Robots协议内容,强制对“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等百度网站内容进行了抓取。百度称,360在抓取、复制了百度网站的网页后,存储于自身的服务器,当网民进行搜索时,360直接向网民提供服务器内存储的内容。
百度认为,360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并起诉要求360立即停止上述行为、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和合理支出2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