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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境外研学旅行教育教学内容不得少于全程的1/2
2014年07月14日 19:5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施雨岑 刘奕湛 字号

内容摘要:教育部14日发布《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对中小学学生寒暑期赴境外“游学”团体的教学内容、时空跨度和安全责任机制等作了规定,其中特别指出,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关键词:境外;旅行;教育教学内容;教育部;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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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施雨岑、刘奕湛)教育部14日发布《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对中小学学生寒暑期赴境外“游学”团体的教学内容、时空跨度和安全责任机制等作了规定,其中特别指出,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留学的兴起,寒暑假的短期“游学”迅猛增长。但由于监管和管理的缺位,中小学生寒暑期境外研学旅行团问题频出。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介绍,“游学”团体主办机构、主办单位资质不够,收费畸高,“游学”变成“到此一游”等怪象屡见不鲜。

  针对这些问题,《指南》明确,举办境外研学旅行要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具有明确、有益的教育目的和适当、周密的教学内容,把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贯穿始终。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一半。

  对于境外研学旅行的时间空间跨度,《指南》建议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

  《指南》要求举办者,如需选择与境外学校、夏冬令营营地等机构合作,要通过相关渠道核查境外机构的合法性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承接条件,并应在活动宣传阶段即向拟参加活动的学生及其家长作出说明。

  此外,《指南》对境外研学旅行的安全责任机制也作出相应要求。举办者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信息的备份工作,以备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提供。在境外期间,举办者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活动进展情况。条件允许的,可以每天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同时,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其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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