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哈贝马斯;福柯;Discourse
作者简介:
作为主持人,我简短介绍一下策划的来龙去脉: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场discourse?而且为何要聚焦于哈贝马斯与福柯之争呢?
不久前,我在朋友圈获悉,吉林大学杨帆副教授的英文新著《Habermas, Foucault and the Political-Legal Discussions in China——A Discourse on Law and Democracy》付梓。德国的哲学家哈贝马斯和已故的法国哲学家福柯,他们的观点代表着当代西方话语理论或者西方商谈理论的两种不同类型。不过请注意:他的主标题用的是discussion,副标题用的是discourse。二者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张力?或者这是否透露了,杨帆是在discussion的意义上理解discourse的呢?有可能这是我的误读。由此我还想提到,在准备这场讨论的时候,北京师范大学马剑银老师就已经表示,标题最好直接改为“哈贝马斯与福柯之discourse”,这样才符合他对两位思想巨匠之争论的把握。大家可以看到,一场discourse意义上的学术讨论已然展开!所以我认为有必要邀请到几位对这些话题素有专攻的学者参与讨论。
希望通过本次讨论,通过这样一种discourse的方式,能够在汉语法学界进一步接续和推进哈贝马斯与福柯所开创的discourse,最终作出我们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