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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陆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过去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告诉记者,近年来,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帮助贫困县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加快发展和脱贫致富。目前,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从2013年到2019年,832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实际增速达9.7%,比同期全国农民平均增幅高2.2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水平由67.0%提升到72.2%。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魏后凯代表表示,当前,尽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但我国仍面临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尤其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共同富裕目标能否全面实现的重要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给予高度关注。要看到,欠发达地区与脱贫地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看,不能以脱贫地区政策取代欠发达地区政策。由于长期缺乏政策的支持,目前有些非脱贫地区正面临诸多困难,其发展水平已经低于某些脱贫地区。在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尽快制定实施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势在必行。
在跟魏后凯代表的交流中,记者了解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3次提到欠发达地区,明确提出要建立“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力支持”。“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从“十四五”规划起,要围绕共同富裕的目标,把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提上重要议程。
魏后凯代表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尽快制定实施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以全方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首先,要研究制定欠发达地区的标准。当前,可以考虑根据低收入人口集聚以及地区发展能力和水平等因素,精准识别和划定欠发达地区。根据以往的经验,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低收入人口规模和比重、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民人均收入、人均财政收入和财政收支缺口等指标,将全国排名靠后的一定比例区域纳入欠发达地区范畴,并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以5年为期进行动态调整。
其次,做好新旧政策之间的分类衔接。中央已经明确: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2016年,我国开始对贫困县实行退出,当年退出的28个贫困县至今已经接近五年。因此,在过渡期内,要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在过渡期后,要推动现有帮扶政策转向支持保护政策。当前,要对现行的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其适应性进行科学评估,按照其性质实行分类处置,逐步将现有的扶贫政策分类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下统一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农村支持政策、欠发达地区政策和社会保护政策体系之中。
第三,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尽快制定新时期国家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财政、税收、金融、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人才培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使这些地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不至于落伍、掉队,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对老少边地区实行同等优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老少边地区实施了一系列援助政策,帮助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老少边地区经济社会近年来获得了快速发展。在新发展阶段,要继续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建设,大力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促进边疆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对于属于“老少边”的欠发达地区,国家在投资和政策上要给予优先支持,实行适度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