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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有国家治理体系的宏大理论叙事,也有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指向,彰显了强大的发展生命力和巨大的实践优越性。当前和今后必须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行动指南。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就是要形成以中国智慧解决中国问题、以中国话语推动中国发展和以中国范式引领中国实践的新时代治理生态,加强共同体意识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意识与思想上的助力。
加强“制度与文化认同”的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首次系统性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强调了制度与文化认同对国家治理的四梁八柱作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文化的历史、现实和未来,有助于提升国家认同感,增强国家和人民的制度自信,铸牢“制度与文化认同”的共同体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文化是一种包容有序的有机体,在文明交往与治理发展中产生了共同的历史记忆与国家认同,并以多元化的形式延续、丰富和发展起来,伴随着共有的国家精神,形成了完整层面上的共同体意识。
制度认同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同记忆,也是国家之间的竞争资本和最大优势。中国之所以能够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根本原因在于建立和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形成了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国家制度的认同。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史,是根植于古老历史文明的积淀与互鉴融通的共生结晶,指引中国国家治理从传统性走向现代性。制度认同的本质与国家治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共同记忆紧密相连。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时强调,中国梦的实现要深刻认识国家治理“雄关漫道真如铁”的历史事实,理性看待国家当前“人间正道是沧桑”的现实局面,科学描绘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未来图景。只有以史为鉴和把握当下,才能更好地引领未来,在国家治理中形成制度认同,在制度认同中检视国家能力,切实从制度维护、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三个方面提升国家认同,铸牢国家共同体意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日益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实力显著提升,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国家制度密不可分,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国家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维护。21世纪的中国取得了诸多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和世界性壮举,这些辉煌业绩离不开国家的制度建设,这包括国家领导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先进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一系列内容。
文化认同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归属。共同的地域、民族、语言、理念、精神与心理等构成了国家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文化价值,塑造了共同的文化历史记忆。文化是一种能够将社会成员紧密团结在一起的软实力,国家文化本质上属于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体现,吸收着不同制度下的要素精华,彰显着国家价值的最大公约数。对于国家文化认同的持续增强,能够塑造共同的政治愿景,提升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认识,以此实现文化的和谐传播与交流,铸牢国家共同体意识。国家文化与人民精神力量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持,是铸牢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与中国力量的有机体。
2020年,我国社会团结一致战胜重大突发性公共危机的实践充分表明,公共精神已构成国家共同体的必要前提,而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则要以“国家”为核心,通过社会成员公共责任感、时代使命感与文化认知感等建构共同的意志形式,凝聚国家共同体的价值共识。从影片记忆、节日庆典、办公室文化、国际交流对话以及集体与个体行动中不难发现,国旗已成为国家文化的代表性符号,不仅可以追忆历史,更能够彰显国家在世界的尊严和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协同推进是铸牢国家共同体意识的首要条件,当代青年群体要树立“国家主权”意识,国家体制内部要做引领国家文化潮流的表率,鼓励“中国地图”的公共文化宣传,树立“中国地图”的文化意识,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和面向未来,铸牢国家共同体的整体意识。
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
社会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是党和人民政府对社会治理精髓的认识和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型的现实需要。作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创新范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旨在实现“平安中国”的国家治理目标,加快建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使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的探索与总结,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治理社会的规律认识。社会治理主体不断拓展和丰富,治理方式逐渐多元,治理效果日益凸显,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协商与共治的社会共同体。
铸牢“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要以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现实作为出发点,充分考量公民共建共治的治理意愿,全面衡量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效拓展公民社会参与的合法化路径,这三大方面构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维度和指向。国家、社会、公民构成了一种自然的社会互动关系,公民社会治理意愿的强弱、社会满意度高低、需求认知度深浅与政府公共服务理念和能力紧密相关,是铸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条件。政府引导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与服务水平影响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基本态度,因此,要合理引导公民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的科学性与治理能力的综合性。结合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实践来看,社会治理的重心在逐渐下移,社区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的必然选择,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跨区域流动人口治理、“枫桥经验”、公共安全执勤点、街乡吹哨报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体系构建等均已成为典型的示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重在突出“共”的要义和角色,要深刻把握共同参与、共同尽力、共同协商、共同分享的时代内涵,引导社会成员培育协作与共治的理念,激发社会活力,把原子化个体融入集体化社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基层社会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服装学院思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