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佛教“无我”包括人“无我”(“无人我”)和法“无我”。对于人而言,“无我”,就是“无人我”或“人无我”。“无人我”不是指“没有我这个人”,这在学术界是有共识的。然而,叶少勇《佛教哲学中“空观”的起源》(《文汇报》2016年11月11日第12版)认为,“无人我”,也就是“没有我这个人”。这种新颖的观点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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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无我”包括人“无我”(“无人我”)和法“无我”。对于人而言,“无我”,就是“无人我”或“人无我”。“无人我”不是指“没有我这个人”,这在学术界是有共识的。然而,叶少勇《佛教哲学中“空观”的起源》(《文汇报》2016年11月11日第12版)认为,“无人我”,也就是“没有我这个人”。这种新颖的观点值得商榷。
“空”与“无我”
叶少勇在论证过程中,很多前期论证是成立的,但在关键地方却有偷换概念之嫌。
首先,他论证“空”与“无我”的关系。“‘空’这个概念成为佛教的理论标签,始于公元前后兴起的大乘佛教时期。原始佛教的核心思想是‘无我’(anattā/anātman),‘空’这个词虽然也多次出现,但大都与‘无我’并举……观空即是观无我。”
其次,他论证佛教“无我”之“我”的含义。“所谓‘我’,按照佛教的说法,‘我’是主宰……‘我’必须满足一个标准,即常一不变,这点很关键,变化的、不是同一的东西不是我。”
再次,他论证“无”是“没有”。“‘无’和‘非’两种理解都可以。……这两种理解并没有实际差异,因为佛经中无我的论证过程,往往是逐一排除了所有‘我’的候选项。”
叶少勇说,“原始佛教说我是空,就是说我毫不存在的意思”,释迦牟尼真的认为,根本没有“我”存在。
“无我”(anātman)就是“我”(ātman)前面加否定性的前缀,表示没有“我”存在。但这里的“没有”只是对“人我”(ātman)存在的否定,即对于一个恒常不变的主体的否定,并没有否定具体事物或现象的存在。作为具体的、变化的“我这个人”不能等同于“人我”(ātman)。即使按照叶少勇承认的标准,也是如此。他认为“变化的、不是同一的东西不是我”。所以,“无我”并不是否定具体的“我这个人”的存在。他说的“无人我,也就是‘没有我这个人’”,与其之前的论证自相矛盾。
再者,如果“无人我”等同于“没有我这个人”,佛教与顺世论的“断见”就没有区别了。原始佛教在“有我”“无我”问题上明确主张“中道”,中道就是既不承认一个恒常不变的主体,又不否认作为“意识现象”的主体。前者反对的是“常见”,后者反对的是“断见”。
两个“我”:“ātman”和“mayā”
分析“无人我,也就是‘没有我这个人’”这个观点产生的语境,有助于还原其错误的产生机制。叶少勇以第三人称“有人”为例,论证“昨天我跟前任女友吃饭的时候,还对她说过:‘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已经证悟了无我,已经是阿罗汉了?”
叶少勇认为“怎么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其实这里确实有“不对”之处——论证过程中混淆了概念。“有人”对“前任女友”说的“我”对应的是代词“mayā”,就是佛经中“如是我闻”的“我”;而佛教的“无我”之“我”,对应的是“ātman”,后者是灵魂、主宰的意思。二者翻译成汉语都用“我”,但梵文中不同。如果证明“无我”就是“没有我这个人”,须将“ātman”换成“我这个人”,而这个关键的环节恰恰是不成立的——“ātman”有本体论意义上的“self”之意,但不是人称代词“I”(它对应的是“mayā”)。“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这个命题中,第一个“我”是指现在的“我”,其与当年的“我”对应的都是“mayā”,而不是“ātman”,佛教的“无我”很明确,否定“ātman”的存在,而不否定“mayā”的存在。所以,“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这句话并不表达佛教“无我”的意思。
“我”(ātman)的标准设定
叶少勇显然知道两个“我”——“ātman”和“mayā”的区别,但他试图证明二者应统一起来:“生命的主体,为什么必须是常一不变的?我就把这些各种发展变化之中的生命现象,概括统称为‘我’这样不行吗?”
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界定“我”(ātman),概括统称的“我”(ātman)就与“各种发展变化之中的生命现象”的“mayā”一致了。“‘无人我’就是没有我这个人”论点就成立了。但从这个意义上界定“我”(ātman)的话,佛教就不说“无我”了!佛教否定的不是这个意义上的“我”。
叶少勇追问佛教对“我”(ātman)的设定标准。其潜台词是,佛教没有必要对“我”设定一个“极高的标准”,从而否定一个不变的存在。他认为事物具有一贯性,从而有一个不变的东西,并借用英语identity表示。他以银行为例:“我们把毕生积蓄都存到了一个银行,突然发现,根本没有这个银行,这个银行根本不存在,它唯一的存在形式是我以为它存在。这个结论太崩溃了!”这个例子既不能证明“‘无人我’就是没有我这个人”,也不能反驳对“我”(ātman)的标准设定的“道理”。
首先,佛教无我论不否定具体事物的存在,因而与银行存在的道理不矛盾。在“银行喻”中,如果有佛教否定的对象,那么否定的不是银行的存在,而是否定银行的永远存在、恒常存在。令一个存款者“崩溃”的不是“这个银行根本不存在”,而是“这个”银行倒闭了!正因为人有“常见”、执着,一旦“无常”到来,人的烦恼也就来了。这才是佛教否定“一个恒常不变”的存在之意义。
其次,以“银行喻”为例,佛教不否认一个“identity”——即使银行倒闭了,也要进行破产清算,还要有责任主体。佛教主张因果报应论,因此并不否定责任主体的存在。责任主体有“identity”,但不是“ātman”。所以,即使叶少勇证明“identity”存在的合理性,也不能解构佛教“无我”的“道理”和本意。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