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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古:高科技发展应具备求善精神
2018年11月06日 06:4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友古 字号
关键词:高科技发展;人类社会;力量;求善精神;伦理;哲学;求真精神;图;生活方式;管理者

内容摘要:高科技发展不仅是对科技难题的攻关或人类征服自然而获取物质享受的科技问题,还是人类精神生活该如何获得其惬意安适的哲学问题。人们通常把高科技发展求善问题看成是高科技使用者的责任问题。人类本质力量不但要求人们通过求真精神去获得高科技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而且要求人们通过求善精神去获得高科技反观人类本质力量自身的自主性,而不至于奴役在高科技之下,产生技治主义的社会幻象。在管理者、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承包商、工人和消费者中,都应积极建立这种求善意识,从而看到高科技发展不仅是为了争夺物质利益、分割人类生存资源,更是为了人类自身共同存在的自由尊严——通过高科技发展展现人类自身是一种精神性的自由存在者。

关键词:高科技发展;人类社会;力量;求善精神;伦理;哲学;求真精神;图;生活方式;管理者

作者简介:

  高科技发展不仅是对科技难题的攻关或人类征服自然而获取物质享受的科技问题,还是人类精神生活该如何获得其惬意安适的哲学问题。这就要求人们在重建人类本质力量时具备求善精神。

  20 世纪30年代起,人类社会出现了以高端技术发明及其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科技革命浪潮,其中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为主要标志,从而导致了新兴工业部门的形成,并引发了传统工业及其产业结构以及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当今社会,高科技开发设计已成为人类社会经济福利增长的引擎。特别在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临之际,对高科技发展的正确认识和引导,已成为人类社会自身避免生存风险的不二法门。

  高科技发展不但打破了科学和技术之间的界限,而且使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融为一体。譬如,大型粒子对撞机对高能物理学的发展、大型天文望远镜对宇宙天文学的促进、基因编辑技术对生物学及其相关医学领域的开拓、大型计算机在各种科学研究中的应用等,都表明科学技术构成一体并相互求证,显示出它的独特性:高技术性、高风险性、高经济性。同时,它们以某种生产方式、某种产品形式、某种营销方式进入人类生活世界,形成较高的经济效益,成为人们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扩展生活范围的生活需求。如美国哲学家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所言,“它是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比从前的要美好得多,而且,作为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它抗拒质变”。虽然他带着悲观情绪揭示现代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的深刻影响,但也表露出科技塑造人们美好生活理念,促发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方式的梦想。

  高科技发展体现人类追求认识自然并创造事物的精神,并通过物化过程获得其社会现实性,从而成为人类精神至上性的表现。它不仅内含一种从人类本质力量转化为经济物质力量的过程,而且还内含了一种从经济物质力量转化为人类本质力量的反过程。这构成高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双重影响:一方面制约着人们对物质生活的向往程度;另一方面制约着人们对精神生活的享受高度。因此,当人们以美好生活理念刻画高科技发展形象时,便会遇到一个问题:高科技发展何以求善?

  人们通常把高科技发展求善问题看成是高科技使用者的责任问题。即若使用者正确使用,科技便能够给人类社会带来善,反之则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恶,从而导致这样一种观点:科学无禁区,技术无好坏,因而科技无伦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他们抽离了人类本质力量在高科技发展中的求善精神,从而将它与求真精神对立起来,夸大了求真精神的绝对性而忽视了求善精神的必然性。这样,人类社会自身仿佛遭遇了其自身的对抗,使得人的命运受制于人造的对象。求真精神作为人类本质力量反过来损害了其自主性,使得人类自身逐渐在高科技发展中丧失了求善的动机。

  人类本质力量不但要求人们通过求真精神去获得高科技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而且要求人们通过求善精神去获得高科技反观人类本质力量自身的自主性,而不至于奴役在高科技之下,产生技治主义的社会幻象。这样看来,高科技发展不仅是对科技难题的攻关或人类征服自然而获取物质享受的科技问题,还是人类精神生活该如何获得其惬意安适的哲学问题。这就要求人们在重建人类本质力量时具备求善精神。如德国技术哲学家希默尔(Eberhard Zschimmer)在《技术哲学》一书中所言,“技术的目的,在于为人类开辟一种天赋的圣境,使人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在其中自由地奔放,并把它作为社会机体向着尽善尽美的伟大思想不断逼进的终极目标”。为此,高科技发展要在这种“尽善尽美”的目的中展现其自身,这不但是一种基于求真而且是一种基于求善的命运共同体的事业。

  高科技发展中,求善精神不但体现在使用者的正确使用所承担的责任伦理,而且还在于生产者的正确开发所承担的设计伦理,以及监督者或管理者的正确引导所承担的风险伦理。从总体上看,整个高科技发展过程中都应贯穿这种求善精神。在管理者、科学家、工程师、设计师、承包商、工人和消费者中,都应积极建立这种求善意识,从而看到高科技发展不仅是为了争夺物质利益、分割人类生存资源,更是为了人类自身共同存在的自由尊严——通过高科技发展展现人类自身是一种精神性的自由存在者。

  我们可以反观儒家治世精神之要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礼记·大学》),追求高深学问的根本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德性,在于革旧图新、教化众民明理向善,以达到最完善的境界、不偏移其中。此意正适用于高科技发展之求善精神的解释。

  第一,高科技发展应弘扬光明正大的德性。这里的德性不仅指人们要弘扬一切事物本质规律的积极因素,以消除其消极因素,而且也指人们要弘扬人自身的伦理品性,即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消费及其服务等过程中所显示的道德气质,譬如公平、无害、正当、责任、公开、合理、隐私等。这就可用“在明明德”进行解释,即高科技发展道路就在于“明明德”。这里的“德”不单指向人,也可指向事物。由此,我们将德性从人伦关系转义到人们关于高科技发展的态度及其作为上,从而引申出高科技发展不仅在于弘扬事物的德性,而且也要弘扬人的德性。

  第二,高科技发展应助益于人们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高,改变不合时宜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更好地同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相互适应,避免危害,以促使人类社会公私利益的整体提升。这就可用“在亲民”进行解释,即高科技发展过程就在于“亲民”。中国传统学者一般将“亲民”解释为“新民”,即表明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民众革旧图新、明理向善。高科技发展基于人的努力创造新事物,不但要使人明白新事物内在规律及其革新的作用,而且也要使民众从中获取新事物带来的善利。这就蕴含着高科技发展应自觉排查新事物所带来的恶,即指出新事物的消极因素与高科技中的人为恶念,以备伦理加以规范。

  第三,高科技发展应追求人事物相统一的至善境界,并以此为最终目的。高科技发展不应破环人类整体利益,也不应以追求某个集团利益为至高目的,也不能仅仅以追求技术知识为目的,因为知识本身必以人自身为目的,正如康德所理解,人是目的。人作为目的,即为人类自身的幸福状态——至善。这就可用“止于至善”进行解释,即高科技发展的目的就在于达成“至善”。至善并非一种抽象的实体,而是一种基于人伦的构造对象,并以人自身需要为判据,因而带有强烈的人伦为善的实践诉求。这正是当今高科技发展追求的目标,科技发明创造往往想获得极致的状态,并给予人最好的利益,因而它不但要求性能最优,而且要求用处最好。精益求精是高科技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人们往往只是将“精益求精”理解为追求技艺精湛,而忘记了它所蕴含的至善诉求。

  综上所述,高科技发展的求善精神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德性,在于革旧图新、明理向善,在于达成人类至善。这样看来,当今高科技社会追求“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并未过时,它能够成为当今高科技伦理建构的基本原则。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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