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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生物学应重视目的论问题
2018年10月30日 07: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双修海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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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西方人对物种起源的看法深受宗教影响。西方宗教认为,地球上形形色色的物种由“神”独立创造。这样,物种起源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属于信仰问题,而非知识问题。即,这一问题只能在宗教信仰的范围内得到回答,而无法从科学视角给予理性解释。在此背景下,人们关于不同物种特别是对人本性的理解带有浓重的神秘主义色彩。直到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论之后,这种局面才有所改善,不过并不彻底,体现在达尔文依然为“神学目的论”留有地盘。在达尔文之后,进化生物学家迈尔(Ernst Walter Mayr)彻底清算了神学目的论,提出“生物学目的论”或“经验目的论”,并以此作为进化生物学的哲学基础。然而,进化生物学属于经验科学,经验科学的哲学基础是非经验的,因此,要说明进化生物学的哲学基础问题,我们不得不回到康德的先验目的论。

  挑战神学目的论

  达尔文“进化论”(Evolution)认为,每个物种都是从其他物种中繁衍变化产生,因此所有物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这与主张“神独立创造万物”的“特创论”(Creationism)相对立。达尔文进一步认为,物种进化或变异的机制是自然选择,从变种到物种、进而形成一个种群的过程来自生存斗争。由于这种斗争,一个物种的某些个体获得了有利于它们更好生存的变异,这些变异使这些个体保存下来,并且还被遗传给它们的后代,其后代也因此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达尔文把每一个有用的微小变异被保存下来的这一原理称为“自然选择”。

  物种起源是由于“自然”的选择,而非“神”的选择,这体现出达尔文反神学目的论的一面。然而,在对“自然选择”的进一步理解中,他的反神学目的论又显示出一定的不彻底性。达尔文经常把“自然选择”归因于某种“动力或神力”,并且不否认上帝的存在,这使其理论带有自然神学的痕迹。

  反思经验目的论

  与达尔文一样,迈尔也耕耘于进化生物学(evolutionary biology),与“功能生物学”(functional biology)主要关心“近因解释”不同,进化生物学主要是对“远因”的研究。“远因”即“进化原因”,也就是“为什么”的问题。“为什么”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表示“怎么来的”;二是表示终极目的论的“为了什么目的”。自然神学家采取后一种理解,因为这符合他们关于上帝存在的信念。达尔文则徘徊在这两种理解之间,一方面他强调物种的适应性状来自自然选择,这与上帝特创论相对立,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并不否认上帝的存在。与达尔文的游移立场不同,迈尔明确选择前一种理解,即他所谓的“为什么”是指“怎么来的”,也就是追问物种的历史原因。迈尔的这种理解显然与目的论解释密切相关,不过,这里的目的论不是指神学目的论,而是生物学目的论或经验目的论。

  鉴于生物学家对目的论概念的理解存在混乱,迈尔对“目的论”进行了概念澄清。他最初认为,“目的性”(teleological)这个术语曾被用于如下四种不同的含义:一是“程序目的性活动”(teleonomic activities),二是“规律目的性过程”(teleomatic processes),三是“业已适应的系统”(adapted systems),四是“宇宙目的论”(cosmic teleology)。不过后来,迈尔又在上述四种含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即“有目的的行为”(purposive behavior)。

  通过对目的论的概念澄清,迈尔使达尔文开创的进化生物学开始正视目的论问题。不过,他的远因解释或目的论解释主要是对进化的历史原因的追溯,而历史原因是经验性的。这样,它与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物进化论便处在了同一个理论层次,因而不能作为后者的哲学基础。作为生物科学家,迈尔把进化论奠基在经验目的论之上,这是无可厚非的,但也恰恰是这一点使迈尔排斥进化的先验哲学基础问题,从而限制了其理论的深度。

  回到先验目的论

  康德的一句名言是“人为自然立法”,而且是先验地立法。在他看来,自然的合目的性本质上是人赋予的,是人的合目的性的“类比”或“外化”。在这个意义上,“进化”是相对于人的先验目的而言的。比如:鸟的翅膀形状利于飞行、骨头里的空腔方便减少飞行时的阻力、尾巴的位置有助于转向等。为什么会形成如此精密的构造?按照达尔文和迈尔的理解,这是遗传程序规定好的,是以自然选择为动力的进化的产物。而在康德看来,这些进化上的目的即经验目的,表面上好像是鸟自身所固有的,而事实上却是人的先验目的从外部加于它,任何自然事物本身并不真正具有目的,至少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其目的是不可知的。

  也许人们会问:生物学表明,早在人类出现之前,飞鸟便已经存在,把鸟适合于飞行的身体结构归结为适合人的目的而不是鸟自身的目的,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对此,笔者认为,进化论所表明的飞鸟先于人类的“事实”本身就是人创造的,人之所以创造这样的事实,最终也是为人的目的服务。

  或许还有人认为:生物学的“事实”通过科学方法获得,而科学方法是客观的。对此,从哲学上讲,科学方法的合理性亦非客观,而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方法的核心是因果推理,休谟以其著名的“归纳问题”摧毁了因果推理的逻辑合理性基础,康德为其寻找新的合理性,那就是基于人的先验范畴的合理性。此外,对于科学范式而言,库恩承认某一范式无法离开康德的先验的概念框架,但是不同范式间的竞争则遵循达尔文的“优胜劣汰,自然选择”。问题在于,“优劣”和“选择”都是以人的目的为标准。其实,库恩本人始终坚持“科学进步观”,即承认范式最终是有目的的进步,而不是无目的的演化或变化。可见,达尔文主义在哲学上是不彻底的。达尔文和迈尔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可以到此为止,但作为哲学讨论,应将达尔文主义加以康德化,而不是相反。

  进化生物学与康德目的论的结合无法避免,摈弃康德以人为本的先验目的论将导致泛目的论或无目的论。泛目的论是指,事物按照它们自身的内在目的发展,并不需要以人类的目的为根据。问题是,既然万事万物的目的是内在的,人们如何知道它有目的或它的目的是什么?从迈尔的经验主义立场出发,结论只能是人们通过科学研究来发现它。但这样一来又回到了休谟问题的原点,即:因果推理和经验科学的合理性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应该相信因果推理或经验科学?这是一种论证上的恶性循环。无目的论是指,事物的外在表现,即我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并不需要假定它们有各自内在的目的。如果是这样,迈尔所要继承和发展的基于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论也就不得不被放弃,因为“选择”和“进化”都是相对于目的而言,没有目的就无所谓“选择”和“进化”,而只有“随机”的“变化”。其结果是,由于摈弃目的论而不得不放弃自然选择理论和生物进化论。

  生物物种的变化是一种基于自然选择的进化,而不仅仅是随机的变化,在这一点上,迈尔、达尔文与康德是一致的。他们的分歧在于,自然选择和进化所根据的最终目的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语境主义反怀疑论方案批判研究”(18BZX04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基于先验论证的语境主义知识论研究”(GD17CZX01)、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启动专项经费项目(GC300502-5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东莞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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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双修海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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