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张清俐)10月 19日,在青岛召开的“亚洲纳米科技论坛2018”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组、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联合发布了《中国纳米技术研发行为守则(草案)》。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的支持下,《中国纳米技术研发行为守则(草案)》(简称行为守则)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国豫主持撰写,项目组成员包括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的部分师生。2010年左右在国内率先开展对纳米技术的安全与伦理问题问题的系统性研究,提出纳米伦理的研究应该从可能性走向可行性、可接受性的观点,并通过与科学家的跨学科合作研究,在国内首次开展纳米技术公众认知的调查,具体探讨了纳米技术的安全与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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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张清俐)10月19日,在青岛召开的“亚洲纳米科技论坛2018”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组、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联合发布了《中国纳米技术研发行为守则(草案)》。
与会学者合影(主办方供图)

王国豫教授发言 (主办方供图)
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的支持下,《中国纳米技术研发行为守则(草案)》(简称行为守则)由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国豫主持撰写,项目组成员包括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的部分师生。王国豫表示,纳米科学和技术是提升国家未来核心竞争力和抢占未来制高点的重要领域之一,在全世界都受到广泛重视。然而科学技术从来都是把“双刃剑”。纳米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处理不好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和伦理问题。在开发和使用纳米科学和技术满足人类和社会的紧迫需要的同时,如何充分而合理地预见并减轻不利的影响,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科技界关注和研究的问题。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和地区提出要加强对纳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的监管,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据悉,《中国纳米技术研发行为守则(草案)》分为适用范围与目标、定义、基本原则与规范、实施与治理四部分。其中在基本原则与规范部分中,提出安全、尊重、负责任、科研诚信、透明和可持续等原则与规范。在实施与治理部分,从安全监管、科普教育和纪律规约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和标准制定者、技术标准监管者和行政执法人员等必须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执行,鼓励和推动纳米技术由下而上的治理,以及纳米科学与其他人文与社会科学的跨学科对话等,以营造有利于负责任创新的社会环境,确保纳米技术的研发有利于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正如国家纳米科学技术指导协调委员会首席科学家白春礼院士在为《科学通报》(2011年第2期)“纳米技术的安全与伦理论坛”所作序言中指出的,“负责任地发展纳米科技,是中国政府对世界的承诺,也是我们发展纳米科技的指导方针之一。深入开展纳米科技的安全与伦理研究,开展科学与人文的对话,开展不同学科的交叉研究,为纳米科技产品的安全应用提供指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有利于更有效地促进纳米科技的整体发展,使纳米科技的发展最终能安全地造福于人类。”
王国豫介绍了项目研究和行为守则撰写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的张洪杰院士认为,提出“行为守则”非常重要而且及时。中国是纳米技术研发大国,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一套行为守则。北京大学刘忠范院士认为,在纳米技术发展的早期制定这样的行为守则非常必要,应该让政府、业界和公众都能够全面了解纳米技术的正面和负面效应,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提升公民的科技伦理意识。中国科学院化学所李玉良院士表示,纳米研发领域投入巨大,如果一开始就无序竞争无序发展,会带来后续很多问题。有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从研发、生产各个环节来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对中国纳米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是个大好事。建议国家大力支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这个领域应该坚定地做下去。湖南大学谭蔚泓院士首先指出了纳米伦理这个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开创性。他认为,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使用动物研究一直会考虑到伦理问题,但是在纳米技术领域还没有关注到这个问题。建议继续加强对纳米技术伦理特殊性的研究。国家纳米中心赵宇亮院士指出,科技伦理是现代科技走向文明的标志。我国处于科技快速发展的阶段,科技伦理相对滞后。在纳米技术领域研究伦理问题尤为珍贵,有助于更理性全面地看待纳米技术带来的正面和负面效应。对中国纳米科技的发展很有必要。国家纳米中心陈春英研究员、王浩研究员、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姚向东教授以及大连理工大学王前教授、李伦教授等在发布会上对行为守则的发布表示祝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项目负责人简介:王国豫,哲学博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生命伦理学协会、环境伦理学协会等常务理事,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首席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精准医疗的伦理政策法规框架研究”首席科学家。曾承担国家科技部973项目“重要纳米材料的生物效应机制与安全性评价研究”中“纳米伦理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2010年左右在国内率先开展对纳米技术的安全与伦理问题问题的系统性研究,提出纳米伦理的研究应该从可能性走向可行性、可接受性的观点,并通过与科学家的跨学科合作研究,在国内首次开展纳米技术公众认知的调查,具体探讨了纳米技术的安全与伦理问题。







